第十三章 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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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岩收起獠牙,将约翰松开。
    约翰体内的血核不断释放出大量的血能,强化着他的肉身。
    现在他已经恢复成之前的模样。
    脸上的皱纹全部消失不见。
    头发重新变得乌黑有光泽。
    体内涌动着比原来强大十多倍的力量。
    约翰感受到体内翻天覆地的变化。
    他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再次跪在地上,道:
    “多谢子爵大人再造之恩!”
    孟岩点了点头,摆了摆手道:
    “起来吧。”
    约翰站起来,脸上仍然满是激动喜悦之色。
    血族啊,他终于成了血族。
    即使是普通的血族男爵,也有千年以上的寿命,比普通人足足多了十多倍。
    最关键的是,从今以后,在白天时间,他也可以出来活动了。
    虽然阳光会让血族男爵异常的难受,但是已经无法对其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以前他作为血仆时,是无法长时间暴露在阳光下的,否则甚至会有生命之忧。
    这是质的区别。
    孟岩看了看约翰,用精神力在他的身上扫了扫。
    初拥用去了他三分之一的血能。
    他的血能积累远远超过普通的血族子爵。
    三分之一的血能,就算被约翰用去一部分强化肉身和洗礼灵魂。
    剩下的血能也足够让约翰的血核能级,达到顶级男爵层次了。
    刚刚诞生,就达到顶级男爵层次的血族。
    这是一件很夸张的事情。
    其他的血族子爵要想发展这样实力的血裔,只有在初拥的时候,把所有的血能都灌注给血裔,才有一定的机会。
    没有血族子爵会选择这么做。
    “好了,你下去吧。
    先熟悉熟悉男爵的力量,等到肉身强化完毕,灵魂被血能洗礼结束,实力彻底稳定后,再过来见我。
    我还有其他的事情需要你去做。”
    约翰低头,恭敬的说道:
    “是,子爵大人。”
    望着约翰离去的背影,孟岩沉吟了一会儿。
    现在他的血核中,只剩三分之二的血能。
    就算如此,这些血能仍然要比一般的血族子爵要多的多。
    神格不断的释放出精纯能量,融入血核之中,血能正飞快的恢复着。
    大概只需要一个星期,他的血能就能恢复如初。
    这对其他血族子爵来说,是无法想象的。
    初拥仪式后,血族子爵最少会损失三分之一的血能。
    要想将这些血能补充回来,起码也要几十年的时间。
    就算像威廉子爵那样,剥夺血裔的血能,弥补自身,也只不过将时间略微缩短几年罢了。
    哪里会像孟岩这样,一个星期就能恢复如初的。
    孟岩轻轻敲击着窗台,陷入了沉思。
    现在的首要目标,是想办法猎杀超凡生物,吸收灵魂,提高对神格的掌控力,从而增强自己的实力。
    光靠沉睡来苦修,七年后,并不一定能让孟岩彻底解决威廉子爵的威胁。
    其次,他现在已经是血族子爵了,攻击手段却还停留在男爵层次。
    二阶血族魔法,一个也不会。
    这也是急需解决的事。
    翻看莱恩的记忆,孟岩已经找到了一个可以学习血族魔法的绝佳渠道。
    先学血族魔法,然后伺机猎杀超凡生物。
    这就是孟岩的短期规划。
    ……
    一个星期过后。
    幽暗古堡的正门前。
    孟岩身上穿着黑色便服,仰头看一看头顶的太阳。
    成为血族子爵后,在太阳光下,他虽然还是会有些不适,但却不像以前那么难受了。
    后面,约翰撑着一把太阳伞走过来。
    尽管他已经不再是血仆,成为了一位血族。
    实力也基本稳定在了顶级男爵层次,但还是不太习惯暴露在阳光下。
    虽然阳光现在已经无法对他造成伤害,但是难受是真的难受。
    “子爵大人,古堡内的事,已经安排好了。”
    约翰走到孟岩身前,轻声道。
    几天前,他用血奴仪式,培养了一个血奴。
    以后古堡内的琐事,就交给那个血奴了。
    孟岩头顶被宽大的太阳伞遮住,他收回了看向太阳的目光。
    点了点头道:
    “我们接下来会离开古堡一段时间,短时间内不再回来。
    这段时间,古堡内的大小事情,就全要靠你培养的那个血奴了。”
    约翰回道:
    “放心吧,子爵大人。
    老亨利是个靠得住的人。”
    亨利,就是那个血奴的名字。
    孟岩“嗯”了一声,向前走去。
    前方,一辆银白色轿车横停在路上。
    约翰打开车门,等到孟岩进入车内,才收起太阳伞。
    接着,他走向车子前方,也进入了车内。
    坐在驾驶位上,约翰问道:
    “子爵大人,我们是直接去西德镇吗?
    不知道,可不可以……”
    西德镇,莱恩的一阶血族魔法,就是在那个镇上,通过某种特殊的渠道学习的。
    毕竟,威廉子爵可不会教授莱恩任何血族魔法。
    孟岩似笑非笑地看了约翰一眼,道: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约翰,你的妻子和儿女就生活在西德镇下辖的一个小村庄吧。”
    约翰的故乡虽然在德林镇,他
    的事业却是在别的地方起步的。
    他的家人们,如今就在西德镇附近的一个村庄内生活。
    之前,他身患绝症,来到德林镇,准备在这个从小长大的地方。度过生命中的最后一段时光。
    他的家人们并没有和他一起过来,这也是约翰要求的。
    生命的最后时刻,他准备独自一个人度过。
    后来成为了孟岩的血仆,获得了新的生命。
    他就安排了假死,专心在古堡之中服侍孟岩。
    如今已经八年多没有和自己的家人见面了。
    说不思念,是不可能的。
    现在听闻孟岩要去往西德镇,自然希望去看一看自己的家人。
    约翰有些不好意思地回道:
    “是的。”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明白孟岩是个温和之人,所以刚刚试探性的问了一下。
    孟岩明显看穿了他的小心思。
    “反正我们的时间还算充裕,就先去那个小村庄吧。
    不过,约翰,你的家人们如今都认为你已经去世了。
    你这样过去,就不怕吓到他们吗?”
    孟岩笑着调侃道。
    听到孟岩答应了,约翰欢呼一声。
    开动汽车,向着西南方向行驶而去。
    至于孟岩的调侃,约翰并不怎么在意。
    他只是回去远远看一下家人,聊解思念之情,并不准备和家人们互相见面,正式团聚。
    他已经是一位血族了。
    以前的亲人和他,已经是两个物种,注定不可能回到过去,过以前那样的日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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