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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五章 发现了猛将他爷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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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左牵黄,右擎苍,锦帽貂裘,千骑卷平冈。
    奔驰的马群,吠叫的猎犬,打破了猎场的平静。
    铁蹄翻飞,泥沙四溅,枯草碾作尘埃。獐兔奔逃,豺狼胆颤,鼠雀为之惊惶。
    五六千骑,声势浩大,冲过丘陵、沟壑,在原野上肆意驰聘。
    马儿嘶鸣,人声呼喝,你争我赶,毫不相让。
    刘襄骑在胭脂上,看着那些撒欢的年轻人,高兴的大声赞赏:“勇武之气勃发,好!非常好!大汉就是要如此的朝气蓬勃。”
    汉代是个尚武的王朝,无论世家还是寒门,有条件都会学习骑射和御车,这是正统的君子六艺,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不是这个时代的特色,允文允武才是汉人士子的追求。
    真正缺乏武力的,是底层吃不上饭的黔首和流民。
    这次随驾田猎的年轻人,皆为官吏子弟,教育资源并不少,又经过了急行的挑选,没有特别拉胯的存在。
    说是年轻人,其实绝大多数比刘襄小不了几岁。
    随侍在身边的一众官吏也在大声喝彩,里面有自家的后辈,当然得好好的捧场。
    曹操趁兴进言:“陛下何不调度众人围而猎之,也让这些小儿辈,见识见识圣人统领骑兵的风采?让他们开开眼界,得见高山!”
    此言一出,附和者众。
    “陛下乃世之名将,若能指点一番后辈小儿,那是他们的造化!”
    “陛下趁围猎之机,教导后辈子弟兵法战阵的学问,实乃佳话也!”
    “后辈小儿从未见识过高山绝巅,陛下当教导之,以免生出骄纵之气。”
    刘襄笑着摆摆手:“孟德过誉了,诸位,过誉了!朕哪里称得上高山,以往作战,皆是士卒用命,寡人可不敢贪功。”
    他不想指挥这群散兵游勇围猎,太累。
    此次出猎,只有一千五百羽林骑随他出营,再刨除随行官吏和他们的亲随,有将近三千人是十四五到二十冒头的年轻人,这些人的骑射、武艺还可以,但没有接受过训练,纪律性太差。
    说好听点,叫做有骁锐之姿。
    说不好听点,这就是一群乌合之众。
    统领他们?
    那是自己给自己找罪受。
    他拒绝的意思很明显,一众官吏都觉得特别遗憾。
    为什么遗憾呢?家中子弟少了一个表现的机会,没能趁机跟皇帝拉上关系呗。
    真以为他们是想让那些后辈,跟皇上学兵法呀?
    怎么可能?
    大好的机会,不能浪费在学习上呀!
    这些人拍马屁的话,是不能信的,反正刘襄不信。
    命谒者传令:“上林苑猎场开放三日,可随意狩猎,三日后回营,点检收获,优异者,重赏!”
    命令一下,参与田猎的年轻人欢呼雀跃,或者带领随从,或者呼朋唤友,着急忙慌的四散而去。
    口中叫嚣着要射狼猎虎,拔得头筹,得陛下青睐。
    他们的长辈却哀叹不已,还是年轻啊,分不得轻重,去打猎哪有待在陛下身边重要,混得脸熟,方能简在帝心。
    当然,年轻人嘛,哪有那么多弯弯绕绕?
    崔器和诸葛亮这五个小子,就一副垂头丧气的模样,他们被刘襄带在了身边,不能独自打猎,很是郁闷。
    “启禀陛下,我要去射虎!”孙权第一个发表着不满。
    “等你长大再说吧,你现在只能去喂老虎。”
    刘襄笑呵呵的打量着少年时期的孙大帝,这孩子来到自己身边五年了,这两年窜个子,都到自己的肩膀高了。
    “叔父少瞧不起人!”小孙权一着急,往日里的称呼脱口而出,说完之后才意识到不对,找补道:“陛下不要轻视了我,我射术很厉害的。”
    刘襄当然不会在意他的称呼,按着他的脑袋转了半圈:“等你跟伯符一样厉害之后,再说猎虎的事吧。去,把猎犬牵过来。”
    “噢。”孙权撅着嘴回到了小伙伴身边,丧气的说道:“皇上没答应,还让我去牵狗,你们要跟我一起去吗?”
    “自然同去,亮可不会抛弃朋友。”诸葛丞相的人品和情商还是很高的。
    “同去,同去,我要牵最大的那一条!”崔器是个讲义气的。
    “我也要牵大的。”典满也喜欢大狗。
    只有卢毓比较细心,叮嘱着诸葛亮:“兄长腿上有伤,等会别牵狗。”
    “我省得,多谢小毓关心。”
    “走走走,去挑猎犬啦,我喜欢那条全黑的。”
    五个小子觉得友谊得到了升华,勾肩搭背的向待在车上的猎犬走去,就是诸葛亮的走路姿势比较滑稽。
    刘襄不准备围猎,也没让人事先带着猎物供自己射杀。
    他每次看到史书上记载皇帝田猎,用车拉着养在动物园里的野兽,到地方之后再放出来射杀,用以彰显皇帝的勇武,都会觉得别扭。
    这种事,有什么好炫耀的?不觉得丢脸吗?
    所以,他是不会做这种脱了裤子放屁的事情的。
    那么问题来了,想吃野物,就得自己打了。
    猎犬放出,兵卒入林驱赶,策马驰射,遇到什么打什么呗。
    如是三天,兔子、野鸡一大堆,麋鹿、獐子也有一些,豺狼、狐狸射了不少,但老虎、豹子一次都没碰着。
    失望是肯定的,打猎嘛,谁不想猎杀勐兽呢?
    可碰不着勐兽,他是有一些心理准备的,毕竟离长安不远,上林苑北区又被划成了御苑养马,羽林军和屯骑营的骑兵多次清理上林苑,勐兽估计都躲到终南山里面去了。
    下次想打猎,只能入山了。
    “回营吧,看看那些年轻人有什么收获。”
    日暮归营,勇士献俘,这是自上古时代就流传下来的传统。
    篝火在寒风中点燃,一件一件猎物呈送御前。
    獐鹿之属不足挂齿,只有勐兽的出现,才会引起喝彩。
    猎物的主人振臂高呼,家中的长辈捻须颔首,赚足了眼球,得足了颜面。
    这就叫做人前显圣!
    可惜,收获满满的人不多。
    最让人注目的,是曹操的小老乡文稷和孙坚的外甥徐琨。
    这两位都有名将之姿,只是正史上名声不显而已,此次田猎,摸上了终南山,一个生生的捶死了黑熊,一个精准的射杀了勐虎。
    可刘襄最喜欢的还是文稷,因为此人有个好孙子。
    他孙子叫文鸯。
    后三国时代最勇勐的勐将。
    《资治通鉴》记载:师使左长史司马班率骁骑八千,翼而追之,鸯以匹马入数千骑中,辄杀伤百余人,乃出,如此者六七,追骑莫敢逼。
    文鸯在乐嘉城外的这一战,才是七进七出的历史真实事件,只是后世的小说家移植到了赵云的身上。
    单骑入阵,直面八千骑兵,杀了一百多之后,安全脱身,如此反复冲阵,持续了六七次。
    “辄杀伤百余人。”意思就是每次都能杀伤百十号人。
    一个人为大军断后,逼得八千骑兵不敢追。
    这是一般人能干出来的事?
    论胆气,论武艺,这是顶级的勐将,就算放到前三国时代,把他跟赵云、关羽、吕布等人并列,也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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