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二章 犁庭扫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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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初七,寅时三刻,离金乌升起尚有半个时辰,玉兔西沉,群星暗澹,太白起于东方。<b.
休息了三个时辰的兵卒,在寒凉的夜色中穿好战甲,跨上战马,借着微微的天光,向东挺进。
蹄声骤起,马群在薄薄的晨雾中穿行,大军要奔行三十里,然后投入战斗,此前的训练,就是为了这三十里的急行。
马匹小跑而行,二十余里不过两刻。卯时初刻,晨雾消散,旭日东升,外围部落遥遥在望。
“换马。”
骑兵各部在行进中换乘战马,抛弃驮马,加速突进。
“下马。”
射声、步兵两营下马整队,列阵向前。
“呜~”山上的了望台惊醒过来,开始吹号报警,可惜为时已晚。十年前汉军大败,三万余骑葬身弹汗山,十年来,汉军再未踏足此地,十年的时间,鲜卑人肆虐北疆,他们松懈了。
骑兵的价值在突袭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马匹小跑的速度大概在每秒四到五米,快跑的速度在十米左右,奔驰的速度超过每秒十五米。
作为前锋的休屠胡,不惜马力,奔驰而去,四五里的距离,片刻即到,直接扎进了松散的鲜卑聚落。星星点点的毡包帐篷,相隔甚远的牲畜围栏,仓促上马的鲜卑牧民,完全无法阻拦休屠人的突进。
如雷的马蹄声没有丝毫停顿,伴随着暴喝杀喊之声,弓弦震动,羽箭入肉,长刀挥舞,鲜血喷涌,三千休屠骑兵平趟而过,直奔山脚下的王廷所在。
后面是快跑跟进的一千鲜卑突骑,再后面是北军屯骑营的七百重甲骑兵,他们调整阵型,紧紧的跟在鲜卑突骑之后。
两部骑兵顺着休屠人杀开的血路,毫不停留,眼中只有王廷。
太史慈率领的两军一千两百越骑,与他们一同冲进聚落,可越骑也没停留,他们冲向了王廷南面。
后续就是刘襄率领的五百宿卫以及两千两百胡骑,扫荡外围,守住后路,预备支援,这是他们的任务,直到步兵过来接手。
和连带走了绝大部分的青壮,零星的几个老人,奶毛未退的少年,性子泼辣的壮妇,成了鲜卑聚落的主力,他们面对的是精锐彪悍的汉军,是野蛮好杀的休屠胡人,这不是战斗,这是屠杀。
战场之上没有仁慈,敌人必须死,无关岁数还是性别,拿刀持弓的小孩照样能够杀人,所以,死掉的敌人才是好人,胜利之后才能轮到慈悲。
长矛挑刺、战刀染血、羽箭收割,尸体横陈,毡包起火,帐篷垮塌,圈中的牛羊慌乱的叫喊,却没人过来安抚。
往常的日子,它们会在这个时间醒来,等露水散尽就被主人带着出去饱餐,可现在,主人浑身发红,睡在不远处的地上,四周异常骚乱,他们很害怕,主人为什么不起来保护它们了?往常有狼出现的时候,主人和狗狗都会保护它们。
在他们简单的脑袋瓜里,是无法理解人类的爱恨情仇的,他们也不会有绞尽脑汁,屠杀自己同类的战争。
这场战争要结束了。
刘襄率军自西而来,北面是大山,南面有越骑扫荡,东面是生路,人本能的会选择看得见的生路,缺少青壮,无力作战的鲜卑人第一个选择就是向东逃跑,反抗的烈度极低,更没有几个来救援王廷之人。
说是王廷,既没有宫殿也没有城墙,就是一处大大的毡帐群,坐落在山脚不远的河边上,外围有几处围栏,也是圈养牛羊的,几乎没有防御工事。
休屠人已经攻进去了,鲜卑突骑和北军屯骑也进去了。
和连想玩一票大的,他看到了地势上的缺口,想趁着汉人不备,吃一口大肥肉,抽调了太多的青壮,外围的附属部落无力作战,王廷的守备也是极度空虚。他原以为把附近部落的青壮都抽走,王廷自然安稳,可一场洪水过后,弹汗山血流漂橹。
战斗比刘襄预估的,要轻松得太多,当步兵赶到,接手扫荡外围的任务之后,他带着两千七百骑兵支援王廷战场,宿卫一个冲锋就击穿了摇摇欲坠的守军,随后就是切割包围,肆意屠杀。
然后,他就来到了鲜卑单于的金帐,见到了和连的十几个阏氏(yan zhi)。
鲜卑从匈奴人习俗,匈奴称红蓝(花)为烟支,即胭脂,出嫁女子用烟支花制成的颜色作装饰,因而己嫁女子称为阏氏,单于的妻妾也不例外,正妻也可以称作焉提。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的诗句,说的就是匈奴嫁妇的习俗。
刘襄看着十几个瑟瑟发抖的女子,其中有几个还是有些姿色的,就是服饰妆容不太符合他的审美。
外面的战斗还没止歇,刘襄也不是精虫上脑的人,几个鲜卑单于的妻妾还不至于让他色令智昏,而且这些人还有用。灵帝那个老色批,他不缺美女,他缺新鲜感,征服鲜卑单于阏氏的诱惑,估计他会乐此不疲,这些人送过去,干柴烈火,烹骨煎髓,就他那个亏虚的体质,也不知道受不受得住。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有句老话说的好:“酒乃穿肠毒药,色为刮骨钢刀。”
灵帝刘宏,死得越早越好。
“谁是和连的焉提?”
“……”
也不知是听不懂汉话还是吓得狠了,或者有其他的理由,刘襄的话,居然没人回答。
“抓几个内侍来认人。”
俘虏的内侍被宿卫领过来,认了一圈,焉提不在,有人看见王子骞曼与焉提逃了。
战事发起的很突然,突袭的速度也很快,他们跑不远。
“史阿,领人去搜。”
史阿还没出门呢,金尚成押着一个抱着小孩的妇人来见。
“启禀将军,和连的儿子和焉提被抓住了。”说完有些犹豫的开口:“将军,那个,王廷守卫已经剿灭,我部愿意追剿残敌。”
追个屁的残敌,他就是想问问,能不能开始抢劫了。
刘襄笑着说道:“吾从不食言,答应你的事自然算数,你最好先从东面堵截,人都跑光了,可抢不着什么东西。”
“多谢将军,下次将军出征,只需带个话,休屠勇士必定追随。”
“去吧。”
金尚成转身出门,呵斥族人集结,向东追赶逃散之人。
休屠人走了,宿卫控制王廷,其余各部继续扫荡外围,击杀反抗,收拢俘虏。
最有意思的是,天色太早,晨露未退,还没到出去放牧的时候,大部分的牛羊都不需要漫山遍野的收拢,省去了很大的力气。吃了有露水的草,牲畜容易得病的说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回头问问老牧民吧。
游牧民族的战争方式,似乎没有守卫驻地的概念,这次趁虚而入,便如犁庭扫穴,要是每次打胡人都这么简单就好了。
汉军打草原胡人,打了四百年,每次都跟搜山检海一样,力气大多花在了怎么找到胡人聚居之地上面,真刀真枪的正面硬干,汉军还真不怕。
休息了三个时辰的兵卒,在寒凉的夜色中穿好战甲,跨上战马,借着微微的天光,向东挺进。
蹄声骤起,马群在薄薄的晨雾中穿行,大军要奔行三十里,然后投入战斗,此前的训练,就是为了这三十里的急行。
马匹小跑而行,二十余里不过两刻。卯时初刻,晨雾消散,旭日东升,外围部落遥遥在望。
“换马。”
骑兵各部在行进中换乘战马,抛弃驮马,加速突进。
“下马。”
射声、步兵两营下马整队,列阵向前。
“呜~”山上的了望台惊醒过来,开始吹号报警,可惜为时已晚。十年前汉军大败,三万余骑葬身弹汗山,十年来,汉军再未踏足此地,十年的时间,鲜卑人肆虐北疆,他们松懈了。
骑兵的价值在突袭的时候体现的淋漓尽致,马匹小跑的速度大概在每秒四到五米,快跑的速度在十米左右,奔驰的速度超过每秒十五米。
作为前锋的休屠胡,不惜马力,奔驰而去,四五里的距离,片刻即到,直接扎进了松散的鲜卑聚落。星星点点的毡包帐篷,相隔甚远的牲畜围栏,仓促上马的鲜卑牧民,完全无法阻拦休屠人的突进。
如雷的马蹄声没有丝毫停顿,伴随着暴喝杀喊之声,弓弦震动,羽箭入肉,长刀挥舞,鲜血喷涌,三千休屠骑兵平趟而过,直奔山脚下的王廷所在。
后面是快跑跟进的一千鲜卑突骑,再后面是北军屯骑营的七百重甲骑兵,他们调整阵型,紧紧的跟在鲜卑突骑之后。
两部骑兵顺着休屠人杀开的血路,毫不停留,眼中只有王廷。
太史慈率领的两军一千两百越骑,与他们一同冲进聚落,可越骑也没停留,他们冲向了王廷南面。
后续就是刘襄率领的五百宿卫以及两千两百胡骑,扫荡外围,守住后路,预备支援,这是他们的任务,直到步兵过来接手。
和连带走了绝大部分的青壮,零星的几个老人,奶毛未退的少年,性子泼辣的壮妇,成了鲜卑聚落的主力,他们面对的是精锐彪悍的汉军,是野蛮好杀的休屠胡人,这不是战斗,这是屠杀。
战场之上没有仁慈,敌人必须死,无关岁数还是性别,拿刀持弓的小孩照样能够杀人,所以,死掉的敌人才是好人,胜利之后才能轮到慈悲。
长矛挑刺、战刀染血、羽箭收割,尸体横陈,毡包起火,帐篷垮塌,圈中的牛羊慌乱的叫喊,却没人过来安抚。
往常的日子,它们会在这个时间醒来,等露水散尽就被主人带着出去饱餐,可现在,主人浑身发红,睡在不远处的地上,四周异常骚乱,他们很害怕,主人为什么不起来保护它们了?往常有狼出现的时候,主人和狗狗都会保护它们。
在他们简单的脑袋瓜里,是无法理解人类的爱恨情仇的,他们也不会有绞尽脑汁,屠杀自己同类的战争。
这场战争要结束了。
刘襄率军自西而来,北面是大山,南面有越骑扫荡,东面是生路,人本能的会选择看得见的生路,缺少青壮,无力作战的鲜卑人第一个选择就是向东逃跑,反抗的烈度极低,更没有几个来救援王廷之人。
说是王廷,既没有宫殿也没有城墙,就是一处大大的毡帐群,坐落在山脚不远的河边上,外围有几处围栏,也是圈养牛羊的,几乎没有防御工事。
休屠人已经攻进去了,鲜卑突骑和北军屯骑也进去了。
和连想玩一票大的,他看到了地势上的缺口,想趁着汉人不备,吃一口大肥肉,抽调了太多的青壮,外围的附属部落无力作战,王廷的守备也是极度空虚。他原以为把附近部落的青壮都抽走,王廷自然安稳,可一场洪水过后,弹汗山血流漂橹。
战斗比刘襄预估的,要轻松得太多,当步兵赶到,接手扫荡外围的任务之后,他带着两千七百骑兵支援王廷战场,宿卫一个冲锋就击穿了摇摇欲坠的守军,随后就是切割包围,肆意屠杀。
然后,他就来到了鲜卑单于的金帐,见到了和连的十几个阏氏(yan zhi)。
鲜卑从匈奴人习俗,匈奴称红蓝(花)为烟支,即胭脂,出嫁女子用烟支花制成的颜色作装饰,因而己嫁女子称为阏氏,单于的妻妾也不例外,正妻也可以称作焉提。
“失我焉支山,令我妇女无颜色。”的诗句,说的就是匈奴嫁妇的习俗。
刘襄看着十几个瑟瑟发抖的女子,其中有几个还是有些姿色的,就是服饰妆容不太符合他的审美。
外面的战斗还没止歇,刘襄也不是精虫上脑的人,几个鲜卑单于的妻妾还不至于让他色令智昏,而且这些人还有用。灵帝那个老色批,他不缺美女,他缺新鲜感,征服鲜卑单于阏氏的诱惑,估计他会乐此不疲,这些人送过去,干柴烈火,烹骨煎髓,就他那个亏虚的体质,也不知道受不受得住。
二八佳人体似酥,腰间仗剑斩凡夫。虽然不见人头落,暗里教君骨髓枯。
有句老话说的好:“酒乃穿肠毒药,色为刮骨钢刀。”
灵帝刘宏,死得越早越好。
“谁是和连的焉提?”
“……”
也不知是听不懂汉话还是吓得狠了,或者有其他的理由,刘襄的话,居然没人回答。
“抓几个内侍来认人。”
俘虏的内侍被宿卫领过来,认了一圈,焉提不在,有人看见王子骞曼与焉提逃了。
战事发起的很突然,突袭的速度也很快,他们跑不远。
“史阿,领人去搜。”
史阿还没出门呢,金尚成押着一个抱着小孩的妇人来见。
“启禀将军,和连的儿子和焉提被抓住了。”说完有些犹豫的开口:“将军,那个,王廷守卫已经剿灭,我部愿意追剿残敌。”
追个屁的残敌,他就是想问问,能不能开始抢劫了。
刘襄笑着说道:“吾从不食言,答应你的事自然算数,你最好先从东面堵截,人都跑光了,可抢不着什么东西。”
“多谢将军,下次将军出征,只需带个话,休屠勇士必定追随。”
“去吧。”
金尚成转身出门,呵斥族人集结,向东追赶逃散之人。
休屠人走了,宿卫控制王廷,其余各部继续扫荡外围,击杀反抗,收拢俘虏。
最有意思的是,天色太早,晨露未退,还没到出去放牧的时候,大部分的牛羊都不需要漫山遍野的收拢,省去了很大的力气。吃了有露水的草,牲畜容易得病的说法,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回头问问老牧民吧。
游牧民族的战争方式,似乎没有守卫驻地的概念,这次趁虚而入,便如犁庭扫穴,要是每次打胡人都这么简单就好了。
汉军打草原胡人,打了四百年,每次都跟搜山检海一样,力气大多花在了怎么找到胡人聚居之地上面,真刀真枪的正面硬干,汉军还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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