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登州土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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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对邓元觉的发问,吴用很是淡定:“大将军第一次出使梁山,便应该知晓,我家征东将军对与方圣公结盟一事颇有诚意,但方圣公不视我梁山为盟友,反而视为奴仆下属。”
    “若我家征东将军与王庆一般,小生这江南一行自然是来不得的。我梁山仍视贵部为朋,都是不满这天下不公的人,彼此帮助,不是应该的么?”
    邓元觉一张圆脸顿时涨得通红,前次方腊称帝后,也派了使者前往王庆处,要册封他为“大吴国楚王”。王庆气得将方腊的使者直接杀了,然后自己也称帝,自号楚国皇帝,并建年号“万年”。
    一个吴国,一个楚国,一个永乐,一个万年,总之王庆就是要与方腊对着干,这让一部分方腊臣子部将都觉得羞愧,简直是莫名其妙给自己树了个敌人,虽然王庆与方腊本就没有任何交集。
    “既然是朋友,我梁山熟悉一下朋友的近况,略表关心之意,也是理所当然的吧。”
    石秀在一旁看着吴用,一脸的震惊和崇拜,只觉得我家征东将军看上的人,果然都是人才!
    这话从逻辑上讲,确实没毛病,但邓元觉脑子转了几个弯,心想你梁山的细作果然厉害,你这人口才也果然了得。他无奈地看了吴用一眼,也不想再去争辩什么了。
    若他此刻在杭州,是方腊的近臣,吴用教他去挖方腊的墙角,邓元觉是绝计不肯的。但吴用的理由也很充分,有这一支军在南面牵制,也能减少一些朝廷官兵对处州方向的压力,也算是在侧面战场支援方腊了。
    而且吴用和石秀也不争权,找来的人,仍旧是方腊的下属,还是为圣公效力,邓元觉沉吟了许久,还是同意了。于是就派出心腹前往游说吴用提供名单上的人物。
    吴用摇着扇子微笑,邓元觉自己是问心无愧,以为仍旧是向方腊效力。但站在方腊的角度,这邓元觉就是要闹独立、闹分权,再引来一伙方腊集团的边缘角色,吴用已经替邓元觉想好了所有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
    原来这就是指点江山、运筹帷幄的感觉么?吴用心情大好,想了一想,就将最近发生的事情,都写了一封密信,让石秀派人传回到了登州。
    登州,王伦还没有收到吴用的来信,却先收到消息,朝廷官兵已经攻占了湖州,冲进了杭州。
    王伦顿时不住摇头,觉得方腊基本已经宣告失败了,不在今年年底就在明年,以江南财赋的地位,朝廷肯定会再加大平定力度的。
    自古以来,国都被破,几乎就再没有重起的王朝,也就大唐气运过于强大,国都六陷,天子九逃,仍旧能够一次又一次站起来。
    方腊最大的问题,在于他势力膨胀到最强大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向北打,攻占润州镇江府以及建康江宁府,却把长江渡口让给了朝廷,任由童贯领兵过江。
    方腊选择了向秀、苏二州进兵,非得先弄死朱勔不可。若是能守住长江天险,朱勔就是瓮中鳖、池中鱼,这个巨大的战略失误导致了方腊现如今的地步。
    只那时恰逢着高俅第三次领兵来攻,王伦也没有精力去提醒方腊,更何况这位也未必肯听从他的建议,于是便不去想,而是仍旧注重在登州的改革。
    大宋朝的税赋,大致上可以分为五类,即:公田、民田、城郭、丁口、杂变。
    十六国南北朝时,北魏统一北方,毕竟是渔猎、游牧民族入主中原,所以北魏前期的官员,是没有俸禄的,官员从某种意义而言,就是一支部落兵的头领,通过战争掠夺、战功赏赐获得钱财。
    但随着北方统一,北魏孝文帝不得不改革制度,开始了汉化进程,但“太和改制”有一点没有完全解决,那就是官员俸禄的问题。
    于是从北魏到北齐,就出现了公廨田、公廨钱,即朝廷给州郡县的官衙,按照官员品级,划分官田,雇佣百姓耕作,土地的产出大部分直接交给本地官员,以充当俸禄,同时还允许官府面向民间进行“高利贷”行为。
    这一制度被隋唐沿用,大宋朝开国后,官衙仍旧有公田,但大宋承认土地私有,故而国有土地并不多,公田提供的赋税也不算多。
    王伦在登州的改革,就取消了公田,将之分配给了无地的农民,因为这一点儿土地,实在不值当官府专门派人经营管理。
    所以王伦改革的第一个大头,就是民田。他已经通过均分土地,征收夏秋两税,初步推行了下去。
    自古以来,或者说从汉朝以来,官府对民间收税,大致有三类:土地税、人头税、商税。两汉对人头税,是按照成年百姓来计的,不分男女,比如西汉时百姓每年按照人头要缴纳一百二十文钱。
    到了东汉末年,曹操占领青州之后,推行改革,将人头税转为户税,即不按人头,而是按照户口,以一夫一妻计,缴纳的也不是钱,而是土地产出的实物。
    同时两汉还有财产税,但唐朝德宗皇帝时,名相杨炎改革,提出了“两税法”,就将官府在册的百姓,以每户资产、家中人丁、以及拥有土地数量综合收税。
    大宋朝又做了一番改革,土地税单独收,人口、户税也只在部分州县,通过身丁钱、米钱的名义收取。
    看似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但是,大宋朝推行各种盐铁酱醋国营,实际上的人口税、户税都分摊到了农税、商税以及各种杂税中去了,实际征收比例反而更高。
    王伦就听闻,王安石变法之后,江南的部分州县,当地官员就已经建议,将两浙路“丁钱随田税带纳”,只是朝廷议论后并未通过。
    这实际上就是要求“摊丁入亩”,即将人口、户税与百姓拥有土地多寡形成了绑定,王伦在登州也开始了推行。
    同时王伦又按照隋朝的制度,将统计在册的百姓人口按照年龄划分,三岁以下为黄,也就是常说的“黄口小儿”;三到十岁为小;十到十七岁为中;十八岁到六十岁为丁;六十岁以上为老。
    登州的土地改革,均分人口主要针对丁男和丁女,中男则分二十亩地,成年后再分一次田;老年也有二十亩,但身死后土地就回收。
    王伦的土地政策,可谓是从北魏孝文帝改革以来,一直到满清雍正时期的大杂糅,这样征东将军府名下占据的未分配土地,大约只有六分之一左右,山林水泽,则实行承包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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