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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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何别耍嘴皮子了,看看其他方向,我们该不会被包围了吧。”唐玄鸣道。
短时间内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尸潮,所以也许还有缺口。
“不行,东北方向也有一群。”我举着望远镜往窗外望去。
蒙和平视力最好。“我看西南那边没动静,我们从那儿走。”
“快快快,大家动起来。”唐玄鸣催着我们。
“来不及把东西都运走了。”唐玄鸣说道,“挑几包就走,和平,你还能开车吗?”
蒙和平打了个酒嗝儿。“放心,交给我吧,要不要我给你走一条直线。”
“算了,老何你来开车,我们走!”唐玄鸣下令道。
我们背起包,慌忙地往外跑。
除了雨声,四周没有任何动静,附近的丧尸都被尸潮所吸引,纷纷赶过去加入其中。
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让这里形成了一个“真空带”,我们能趁机逃出去,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老何发动了汽车。
听着引擎声,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人们常说回眸惹事,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回眸却能牵扯出无数事情来,白蛇回眸借了伞,搭进去千年的修行。
当时,我坐在后座喘着粗气,拧开了一瓶冰红茶,一口气灌了半瓶下去,一边喝一边左右张望,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然后,我看到在尸潮危险下逃生的另一批人——他们就像被潮头追逐的孤舟。
丧尸混沌无知,只是凭借原始的本能行动,如同不可遏制的自然灾害,求生者卑微如蚁。
“有人。”我提醒唐玄鸣。
唐玄鸣确认了一下,远处确实是求生者,不是丧尸。他皱起眉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知道我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见死不救有违伦理道德。就算是末世,某些观念也不会磨灭——仿佛已经扎根到了基因里。
可我们的时间不多,可能救不了别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蒙和平道:“别管他们了,我们不是雷锋。再说了,就算是雷锋,也不会白白送死。”蒙和平自愿出头做这个恶人。
何莫转过头看着唐玄鸣,唐玄鸣默认了蒙和平的话。于是,何莫踩下了油门。
我又回过头,看了看那些我们救不了的人。
“等等。”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想起自己面对着夜色发呆时想到的那片羽毛,它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让我下去。”
“让你下去,你不要命了?”蒙和平死死地拉住我。
我腾出手想去开车门。
“那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唐玄鸣问道。
我点了点头。
“重要到你可以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唐玄鸣问道。
我没有正面回答唐玄鸣的问题,只是道:“我就去试试,万一能把她救出来呢?”
错过了这次,我想我会抱憾终身。
“和平,放开他。”唐玄鸣对蒙和平说道,“放开他吧,人活着总要有点念想。”
蒙和平骂了我一声:“我真是欠了你的。”他拿出手机查电子地图,虽然现在没了网络,但离线的电子地图还是比纸质的好用多了。
他按住我的头,说:“记住这个路线,你跑过去,带他们到这里,我们会接应你。记住要快,我们没有时间。”说完,他打开车门把我推了出去。
现代人的身体是羸弱的,很多人体能的巅峰是在中学,因为天天早起跑步,还要应对体育考试,作息又相对规律。从大学开始,大部分人的体力就开始走下坡路。我也一样,工作之后,上八楼都要喘个不停。在求生的这段时间里,我的体力才慢慢恢复过来。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将血液运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让我能一路狂奔。
那些求生者当中没有我的亲朋好友,或者说,她还没变成我的什么人。
大学毕业后,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工作了两年,杭州的交通和国内大部分大城市一样糟糕,道路总在整修,施工不停,地铁一直在建,一直都不够。至少我公寓附近就没有地铁口,所以我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骑自行车上下班。
一般来说,自行车比公交车方便一点,但到了夏天和冬天就很难挨了。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选择公交车,从三塘坐到中北桥,再走一段路,到我上班的公司。这条路线不算太繁忙,平时不会堵车。
庄晓蝶是在我上车之后过了两站才上来的。
我手机里存着几首歌,循环播放,一轮结束,车刚好到站。她上来的时候,耳机里正是一首情歌,《人鬼情未了》里的unchained melody。
lonely rivers flow to the sea 孤独的河流流入大海
to the sea 流入大海
to the open arms of the sea 奔向大海的怀抱
lonely rivers sigh 孤独的河流叹息着
wait for me, wait for me! 等等我,等等我
i''ll being home wait for me等候我,我即将回家
她的出现简直就像电影中的场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一个女孩随着一首情歌走到你面前,很难不让你心动。
我心动了。
虽然有趣,但也糟糕。
有趣不必多说,只说糟的,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和那个女孩搭讪,我知道她叫庄晓蝶还是因为雨伞。
那天下雨,她拿的伞上写着这个名字。
现代人是害羞、低头的一代人,我们在虚拟世界中挥斥方遒,在现实世界中唯唯诺诺,我也不例外,我们在自己周围建起了墙,觉得一个人就能过得很好,只有在欲望足够强大的时候才会推翻这堵墙,走出自己的世界,或把别人拉进自己的世界。这都需要勇气,但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勇气,我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要做很多准备,才能充满气。
我只能从点点滴滴中知道她的事情,她还没有男朋友。我有时会和她目光相触,我觉得她也注意到了我,却找不到其他办法再靠近一点。
因为我害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一天又一天,我们虽然在同一时间段上班,但不是每次都能坐上同一辆车。
我觉得我又变成了少年,开始相信一些玄之又玄的事情,这就像是占卜,铜钱正的一面表示好,反的一面表示坏。能见到算是好,见不到就是坏。
如果我在闹钟响之前就醒了,而且那天我见到了她,我就会想这两件事是否有什么联系,是不是我提前醒就有可能遇到她?我突然明白了少女数着花瓣占卜心仪男生喜不喜欢自己的心情了。
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
我最喜欢的一站变成了焦家村,那里刚好有个地铁站,公交车到了焦家村站,大部分人都会下车,换乘地铁。
有几次,只有我和她还留在车上。
我一直想和她搭讪,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我以为和她的关系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我心里的爱慕压倒害羞,最后向她搭讪——只是现在时候还未到。
但很快,有一件事打碎了我不成计划的计划。
建筑设计公司男女失衡,工会变着法儿与附近的公司联谊,我还年轻,照理说不会被拉去联谊,可办公室有位黄金单身汉临时有事,他就把餐劵和电影票给了我。
“反正也只是看个电影,吃个饭而已,你就替我去吧,免得浪费了。”
那天我没有其他安排,就同意了。可真到了联谊时,我又觉得尴尬极了,同行的男士都比我大上好几岁,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我们在餐厅等了一会儿,对方才到。
人群中有她。
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我才开始庆幸自己来了这里。这简直就是上天安排的邂逅——与暗恋者在联谊会上相遇,上天的暗示还不明显吗?
“这么巧。”我傻乎乎地说道。
“你也在这里啊。”她这样说着,坐到了我对面。
“你认识我?”我问道。
她歪着头,恶作剧似的说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公交车上见面吗?你还偷看过我。”
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热,极力抑制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是、是吗,也许只是巧合?”
“可你刚刚还对我说‘这么巧’,你明明注意到我了。”庄晓蝶说道。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
不过庄晓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暂时饶了我一把。
联谊在一家自助餐厅内,聊了一会儿后,两帮人算是认识了,开始相互试探,无非是相亲时最基础的那些内容——平时有什么爱好,家在哪里。
大家也分散开来,互有好感的人已经坐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了。
我注意到庄晓蝶落单了,我尽力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坐到了她面前。
“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吃菜?”
我看她一个人支着一个小汤锅,在烫娃娃菜、金针菇吃。
“因为我喜欢吃蔬菜。有些自助餐的肉有些不新鲜,蔬菜就没什么关系。”
“是吗?但是蘑菇真的可以算是蔬菜吗?蔬菜都是植物吧,蘑菇应该是真菌类。”
“不是动物的都可以算作蔬菜吧,之前不是出现过人造蛋白吗?”
“那不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做的,是用微生物,用细菌和真菌的尸体堆积出蛋白,这个还是素的。”
“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我说道,“吃饭的时候别说尸体了。”
我看到庄晓蝶往锅里下了海带。
“其实海带不是植物。”
“什么?”
“一般人都会觉得海带是藻类。其实海带是真菌。”
我夹起翡翠一般的海带。“这家伙浓眉大眼的,看不出来它是这样的真菌。”
“是这样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庄晓蝶说道,“我记得以前教科书上说它是藻类吧。”
我又和她聊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之间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的。
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来凑数的。
短时间内不可能形成大规模的尸潮,所以也许还有缺口。
“不行,东北方向也有一群。”我举着望远镜往窗外望去。
蒙和平视力最好。“我看西南那边没动静,我们从那儿走。”
“快快快,大家动起来。”唐玄鸣催着我们。
“来不及把东西都运走了。”唐玄鸣说道,“挑几包就走,和平,你还能开车吗?”
蒙和平打了个酒嗝儿。“放心,交给我吧,要不要我给你走一条直线。”
“算了,老何你来开车,我们走!”唐玄鸣下令道。
我们背起包,慌忙地往外跑。
除了雨声,四周没有任何动静,附近的丧尸都被尸潮所吸引,纷纷赶过去加入其中。
这对我们来说倒是一件好事,让这里形成了一个“真空带”,我们能趁机逃出去,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老何发动了汽车。
听着引擎声,我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但是,人们常说回眸惹事,本来井水不犯河水,一个回眸却能牵扯出无数事情来,白蛇回眸借了伞,搭进去千年的修行。
当时,我坐在后座喘着粗气,拧开了一瓶冰红茶,一口气灌了半瓶下去,一边喝一边左右张望,提防着可能出现的危险。
然后,我看到在尸潮危险下逃生的另一批人——他们就像被潮头追逐的孤舟。
丧尸混沌无知,只是凭借原始的本能行动,如同不可遏制的自然灾害,求生者卑微如蚁。
“有人。”我提醒唐玄鸣。
唐玄鸣确认了一下,远处确实是求生者,不是丧尸。他皱起眉头,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我知道我给他出了一道难题,见死不救有违伦理道德。就算是末世,某些观念也不会磨灭——仿佛已经扎根到了基因里。
可我们的时间不多,可能救不了别人,还会把自己搭进去。
蒙和平道:“别管他们了,我们不是雷锋。再说了,就算是雷锋,也不会白白送死。”蒙和平自愿出头做这个恶人。
何莫转过头看着唐玄鸣,唐玄鸣默认了蒙和平的话。于是,何莫踩下了油门。
我又回过头,看了看那些我们救不了的人。
“等等。”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我突然想起自己面对着夜色发呆时想到的那片羽毛,它找到了自己的归宿,“让我下去。”
“让你下去,你不要命了?”蒙和平死死地拉住我。
我腾出手想去开车门。
“那里面有你认识的人?”唐玄鸣问道。
我点了点头。
“重要到你可以连命都不要的程度?”唐玄鸣问道。
我没有正面回答唐玄鸣的问题,只是道:“我就去试试,万一能把她救出来呢?”
错过了这次,我想我会抱憾终身。
“和平,放开他。”唐玄鸣对蒙和平说道,“放开他吧,人活着总要有点念想。”
蒙和平骂了我一声:“我真是欠了你的。”他拿出手机查电子地图,虽然现在没了网络,但离线的电子地图还是比纸质的好用多了。
他按住我的头,说:“记住这个路线,你跑过去,带他们到这里,我们会接应你。记住要快,我们没有时间。”说完,他打开车门把我推了出去。
现代人的身体是羸弱的,很多人体能的巅峰是在中学,因为天天早起跑步,还要应对体育考试,作息又相对规律。从大学开始,大部分人的体力就开始走下坡路。我也一样,工作之后,上八楼都要喘个不停。在求生的这段时间里,我的体力才慢慢恢复过来。
我的心脏怦怦直跳,将血液运送到身体的每个角落,让我能一路狂奔。
那些求生者当中没有我的亲朋好友,或者说,她还没变成我的什么人。
大学毕业后,我在这座城市已经工作了两年,杭州的交通和国内大部分大城市一样糟糕,道路总在整修,施工不停,地铁一直在建,一直都不够。至少我公寓附近就没有地铁口,所以我只能坐公交车或者骑自行车上下班。
一般来说,自行车比公交车方便一点,但到了夏天和冬天就很难挨了。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选择公交车,从三塘坐到中北桥,再走一段路,到我上班的公司。这条路线不算太繁忙,平时不会堵车。
庄晓蝶是在我上车之后过了两站才上来的。
我手机里存着几首歌,循环播放,一轮结束,车刚好到站。她上来的时候,耳机里正是一首情歌,《人鬼情未了》里的unchained melody。
lonely rivers flow to the sea 孤独的河流流入大海
to the sea 流入大海
to the open arms of the sea 奔向大海的怀抱
lonely rivers sigh 孤独的河流叹息着
wait for me, wait for me! 等等我,等等我
i''ll being home wait for me等候我,我即将回家
她的出现简直就像电影中的场景,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一个女孩随着一首情歌走到你面前,很难不让你心动。
我心动了。
虽然有趣,但也糟糕。
有趣不必多说,只说糟的,我根本不知道怎么和那个女孩搭讪,我知道她叫庄晓蝶还是因为雨伞。
那天下雨,她拿的伞上写着这个名字。
现代人是害羞、低头的一代人,我们在虚拟世界中挥斥方遒,在现实世界中唯唯诺诺,我也不例外,我们在自己周围建起了墙,觉得一个人就能过得很好,只有在欲望足够强大的时候才会推翻这堵墙,走出自己的世界,或把别人拉进自己的世界。这都需要勇气,但对不起,我没有什么勇气,我就像一个干瘪的气球,要做很多准备,才能充满气。
我只能从点点滴滴中知道她的事情,她还没有男朋友。我有时会和她目光相触,我觉得她也注意到了我,却找不到其他办法再靠近一点。
因为我害怕这只是自己的错觉。
一天又一天,我们虽然在同一时间段上班,但不是每次都能坐上同一辆车。
我觉得我又变成了少年,开始相信一些玄之又玄的事情,这就像是占卜,铜钱正的一面表示好,反的一面表示坏。能见到算是好,见不到就是坏。
如果我在闹钟响之前就醒了,而且那天我见到了她,我就会想这两件事是否有什么联系,是不是我提前醒就有可能遇到她?我突然明白了少女数着花瓣占卜心仪男生喜不喜欢自己的心情了。
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他喜欢我,他不喜欢我……
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能见到她,不能见到她……
我最喜欢的一站变成了焦家村,那里刚好有个地铁站,公交车到了焦家村站,大部分人都会下车,换乘地铁。
有几次,只有我和她还留在车上。
我一直想和她搭讪,却一直没找到机会。
我以为和她的关系会这样持续下去,直到我心里的爱慕压倒害羞,最后向她搭讪——只是现在时候还未到。
但很快,有一件事打碎了我不成计划的计划。
建筑设计公司男女失衡,工会变着法儿与附近的公司联谊,我还年轻,照理说不会被拉去联谊,可办公室有位黄金单身汉临时有事,他就把餐劵和电影票给了我。
“反正也只是看个电影,吃个饭而已,你就替我去吧,免得浪费了。”
那天我没有其他安排,就同意了。可真到了联谊时,我又觉得尴尬极了,同行的男士都比我大上好几岁,我和他们没有什么共同话题。
我们在餐厅等了一会儿,对方才到。
人群中有她。
从她出现的那一刻开始,我才开始庆幸自己来了这里。这简直就是上天安排的邂逅——与暗恋者在联谊会上相遇,上天的暗示还不明显吗?
“这么巧。”我傻乎乎地说道。
“你也在这里啊。”她这样说着,坐到了我对面。
“你认识我?”我问道。
她歪着头,恶作剧似的说道:“我们不是经常在公交车上见面吗?你还偷看过我。”
我觉得自己脸上一热,极力抑制住落荒而逃的冲动。“是、是吗,也许只是巧合?”
“可你刚刚还对我说‘这么巧’,你明明注意到我了。”庄晓蝶说道。
原来我从一开始就露出了马脚。
不过庄晓蝶不是咄咄逼人的人,她暂时饶了我一把。
联谊在一家自助餐厅内,聊了一会儿后,两帮人算是认识了,开始相互试探,无非是相亲时最基础的那些内容——平时有什么爱好,家在哪里。
大家也分散开来,互有好感的人已经坐在一起慢条斯理地吃东西了。
我注意到庄晓蝶落单了,我尽力装出很自然的样子,坐到了她面前。
“为什么一个人躲在角落吃菜?”
我看她一个人支着一个小汤锅,在烫娃娃菜、金针菇吃。
“因为我喜欢吃蔬菜。有些自助餐的肉有些不新鲜,蔬菜就没什么关系。”
“是吗?但是蘑菇真的可以算是蔬菜吗?蔬菜都是植物吧,蘑菇应该是真菌类。”
“不是动物的都可以算作蔬菜吧,之前不是出现过人造蛋白吗?”
“那不就是豆腐吗?”
“不是豆腐做的,是用微生物,用细菌和真菌的尸体堆积出蛋白,这个还是素的。”
“好了,这个话题就此打住吧。”我说道,“吃饭的时候别说尸体了。”
我看到庄晓蝶往锅里下了海带。
“其实海带不是植物。”
“什么?”
“一般人都会觉得海带是藻类。其实海带是真菌。”
我夹起翡翠一般的海带。“这家伙浓眉大眼的,看不出来它是这样的真菌。”
“是这样吗,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庄晓蝶说道,“我记得以前教科书上说它是藻类吧。”
我又和她聊了些奇奇怪怪的东西,我们之间还是有不少共同话题的。
在接下来的闲谈中,我知道她和我一样都是来凑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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