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血食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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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解决大当家的疑虑却是不难。”
狭长眼武士闻言一笑。
“只要应下此事,这瓶龙嗣精血和使用方法我二人此刻就预支给你们,如何?”
聚义厅突兀地陷入安静。
见他如此匪夷所思的大方,几位海上飞当家一时不知所措。
“诸位不必犹疑,我们没别的意思。”
牙白脸武士握紧琉璃瓶,言语中透出强烈自负。
“既然能给出这番报酬,我二人自然也不怕几位阁下毁约。”
“丑话说在前头,拿我们的东西却不办事,后果绝对比惹上‘弹指火河’和‘剑鸣鹤唳’更惨!”
他言语淡淡,但每个字有如千斤重,一枚枚打到万光霁几人心底。
生意谈成,两位年轻武士连夜离去。
万光霁手执血瓶,心潮难抑。
“天人交感境界困了我足足三年多。”
“待我们四兄弟分享了这瓶精血,不仅我能一窥先天境界,你们也能再进一步。”
他环视三人,目光却显萧索。
“可惜我们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基业,到时候就保不住了。”
“大哥,这有什么可惜?”
排行第二的贺良骏笑得肆意。
“等大哥入了先天境界,天下之大我们何处不得横行?”
“几百个喽啰而已,舍了又有什么可惜?”
方天纵出口附和:“二哥说得是!”
“上回我可惜没能与那小儿星君交手,这回正好取他头颅。”
“做完这一票报了前仇,我们就立刻带着银钱远走高飞,管他火河鹤唳的,到时候连根毛都追不到!”
声音于石室间回荡,很快驱走了万光霁的感慨。
“你们说得是,但下面的弟兄跟了我们多年,要散伙也不能丢了义气。”
他收起精血,命令道。
“老四,你派人去通知老吴,让他带着负责化霜(销赃)的弟兄先撤回来。”
“老二,你临时去搜罗些贯通以上的道上好手,不要吝啬银两。”
“至于使用精血所需的辅药,我亲自负责搜罗!”
······
次日,上午。
太阳遥遥挂在天空,投下光芒。
连绵的雪岭将这些金色借去,二度挥洒后,却显得比天空还亮堂。
会猎已经开场。
山腰处,沿着兽群留下的脚线,几十名骑士正打马奔驰在光秃的林木之间。
洪范背着投矛、配着横刀,位列其中。
他不住轻夹马腹使宾利加速,矮身避过撞来的横斜树枝。
两侧,来自金海各家的年轻子弟们间隔数十米朝外延伸,组成了稀疏却不漏的围网。
在这围网的前方远处,数百头强壮角鹿组成的兽群受惊狂奔,被驱赶向预定的杀场。
猎人呼喝,马蹄雷震。
半尺厚的积雪被连环捶打,碎溅为雪雾。
数分钟的夺路狂逃后,鹿群赶过山脊。
就在山背那边,十几支三四人组成的猎队早就每隔百米蹲守于此,一声不出。
听到动静遥遥而来,等候已久的众人先后起身,大声呼啸着合围。
雪雾飙起,遮掩了山头。
两支猎队会师,包围很快完成。
兽群眼见逃无可逃,只得仓惶住了冲势,在原地挤作一团。
凉州的角鹿成年后重达四五百斤,头角锐利如矛、强壮暴躁,连狼群也不敢随意招惹。
但此时落入人类的重围,它们却一个个只顾往内圈拥挤,全然没有了往日的脾气。
“各伙预备……”
高踞马上的李神机举起猎刀,大声命令。
“第一杀!”
一声令下,洪范手持投矛略一蓄力,便掷出风雷。
不止是他,此时每个小猎队中都有一人出手杀戮。
待飞矛中的,一轮便有二十几头角鹿惨叫倒下。
“第二杀!”
“第三杀!”
李神机再度高喝两轮。
如是三轮结束,兽群中已倒下七八十头成年角鹿,流出的血将雪地染出大片红霞。
“收刀,解围。”
随着最后一道命令下达,包围圈让出一道口子。
见开了生路,被吓得瑟瑟发抖的鹿群不明所以,依然不敢动弹。
与李神机交换眼神后,洪胜驱马出列,挥手朝空地轰出一记火云掌。
轰然巨响中,白雪炸起十几米高,蒸成大片白气。
这一下,兽群终于挪动步子,将落在原地的哀鸣声踏碎。
及至彻底离了杀场,角鹿们方才夺回心智,撒开蹄子狂奔着化作一阵闷雷,隆隆下山。
远处乘着雪橇看热闹的女孩们欢笑着赶来现场。
猎队们根据矛杆上的标记确认各方猎获。
两头数百斤重的角鹿被下人们补刀后,抬到洪范几人身前。
“老弟,感觉如何?”
高俊侠对洪范笑问。
“天高地阔,追猎雪原;确实令人难忘。”
洪范注视着远处雪地上朵朵盛放的血红,颔首道。
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一方面对手是匪徒,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
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
“难忘的可还有呢!”
高俊侠说道,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
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
然后,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
由于未曾放血,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仿佛一个血缸。
其上热气腾腾而出,散出灼热的腥味。
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却见到不止是此处,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
“这是血食礼,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
高俊侠解释道,将角鹿的心肝取出,在掌中以利刃片开,复又放回血池。
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
“老弟,试一试。”
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
后者略有抗拒,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
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坚韧难咬,腥味也奇重。
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将将咽下,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
“如何?再试试这肝子。”
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又挑起一片肝,在血池中涮了涮,递了过来。
洪范照样接过。
地冻天寒,山风急迫。
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却已微冷。
相比心肌,肝脏腥味更重,口感倒是极嫩。
待洪范全然咽下,却发现不知为何,浑身都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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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长眼武士闻言一笑。
“只要应下此事,这瓶龙嗣精血和使用方法我二人此刻就预支给你们,如何?”
聚义厅突兀地陷入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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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位不必犹疑,我们没别的意思。”
牙白脸武士握紧琉璃瓶,言语中透出强烈自负。
“既然能给出这番报酬,我二人自然也不怕几位阁下毁约。”
“丑话说在前头,拿我们的东西却不办事,后果绝对比惹上‘弹指火河’和‘剑鸣鹤唳’更惨!”
他言语淡淡,但每个字有如千斤重,一枚枚打到万光霁几人心底。
生意谈成,两位年轻武士连夜离去。
万光霁手执血瓶,心潮难抑。
“天人交感境界困了我足足三年多。”
“待我们四兄弟分享了这瓶精血,不仅我能一窥先天境界,你们也能再进一步。”
他环视三人,目光却显萧索。
“可惜我们经营了这么多年的基业,到时候就保不住了。”
“大哥,这有什么可惜?”
排行第二的贺良骏笑得肆意。
“等大哥入了先天境界,天下之大我们何处不得横行?”
“几百个喽啰而已,舍了又有什么可惜?”
方天纵出口附和:“二哥说得是!”
“上回我可惜没能与那小儿星君交手,这回正好取他头颅。”
“做完这一票报了前仇,我们就立刻带着银钱远走高飞,管他火河鹤唳的,到时候连根毛都追不到!”
声音于石室间回荡,很快驱走了万光霁的感慨。
“你们说得是,但下面的弟兄跟了我们多年,要散伙也不能丢了义气。”
他收起精血,命令道。
“老四,你派人去通知老吴,让他带着负责化霜(销赃)的弟兄先撤回来。”
“老二,你临时去搜罗些贯通以上的道上好手,不要吝啬银两。”
“至于使用精血所需的辅药,我亲自负责搜罗!”
······
次日,上午。
太阳遥遥挂在天空,投下光芒。
连绵的雪岭将这些金色借去,二度挥洒后,却显得比天空还亮堂。
会猎已经开场。
山腰处,沿着兽群留下的脚线,几十名骑士正打马奔驰在光秃的林木之间。
洪范背着投矛、配着横刀,位列其中。
他不住轻夹马腹使宾利加速,矮身避过撞来的横斜树枝。
两侧,来自金海各家的年轻子弟们间隔数十米朝外延伸,组成了稀疏却不漏的围网。
在这围网的前方远处,数百头强壮角鹿组成的兽群受惊狂奔,被驱赶向预定的杀场。
猎人呼喝,马蹄雷震。
半尺厚的积雪被连环捶打,碎溅为雪雾。
数分钟的夺路狂逃后,鹿群赶过山脊。
就在山背那边,十几支三四人组成的猎队早就每隔百米蹲守于此,一声不出。
听到动静遥遥而来,等候已久的众人先后起身,大声呼啸着合围。
雪雾飙起,遮掩了山头。
两支猎队会师,包围很快完成。
兽群眼见逃无可逃,只得仓惶住了冲势,在原地挤作一团。
凉州的角鹿成年后重达四五百斤,头角锐利如矛、强壮暴躁,连狼群也不敢随意招惹。
但此时落入人类的重围,它们却一个个只顾往内圈拥挤,全然没有了往日的脾气。
“各伙预备……”
高踞马上的李神机举起猎刀,大声命令。
“第一杀!”
一声令下,洪范手持投矛略一蓄力,便掷出风雷。
不止是他,此时每个小猎队中都有一人出手杀戮。
待飞矛中的,一轮便有二十几头角鹿惨叫倒下。
“第二杀!”
“第三杀!”
李神机再度高喝两轮。
如是三轮结束,兽群中已倒下七八十头成年角鹿,流出的血将雪地染出大片红霞。
“收刀,解围。”
随着最后一道命令下达,包围圈让出一道口子。
见开了生路,被吓得瑟瑟发抖的鹿群不明所以,依然不敢动弹。
与李神机交换眼神后,洪胜驱马出列,挥手朝空地轰出一记火云掌。
轰然巨响中,白雪炸起十几米高,蒸成大片白气。
这一下,兽群终于挪动步子,将落在原地的哀鸣声踏碎。
及至彻底离了杀场,角鹿们方才夺回心智,撒开蹄子狂奔着化作一阵闷雷,隆隆下山。
远处乘着雪橇看热闹的女孩们欢笑着赶来现场。
猎队们根据矛杆上的标记确认各方猎获。
两头数百斤重的角鹿被下人们补刀后,抬到洪范几人身前。
“老弟,感觉如何?”
高俊侠对洪范笑问。
“天高地阔,追猎雪原;确实令人难忘。”
洪范注视着远处雪地上朵朵盛放的血红,颔首道。
沙漠中与海上飞厮杀那次,一方面对手是匪徒,另一方面他视线被沙雾遮蔽,全靠沙世界感知对敌,是故对生死夺命的感受并不太深。
反而是这一次的矛猎,给他带来的震撼更强。
“难忘的可还有呢!”
高俊侠说道,拔出猎刀走到一头角鹿前。
他在鹿腹上轻划一刀,正好切开皮毛却不流血,然后在仆役的辅助下将整张鹿皮剥下。
然后,高俊侠将光溜角鹿翻倒朝上,开膛破肚后取出整副肠胃与膀胱,甩给了边上等待许久的猎犬。
由于未曾放血,裂开的角鹿腹腔顷刻间就被鲜血灌满,仿佛一个血缸。
其上热气腾腾而出,散出灼热的腥味。
洪范微微皱眉别开目光,却见到不止是此处,在场各个猎队都正如法炮制。
“这是血食礼,每次会猎开场都必不可少。”
高俊侠解释道,将角鹿的心肝取出,在掌中以利刃片开,复又放回血池。
就仿佛是涮火锅一般。
“老弟,试一试。”
高俊侠取了最好的一片心脏,以刀尖挑着送到洪范面前。
后者略有抗拒,但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放入口中。
鲜切的肌肉入口滚烫,坚韧难咬,腥味也奇重。
但洪范仔细咀嚼十数次后,将将咽下,口中反而泛起一股微甜。
“如何?再试试这肝子。”
高俊侠笑着抹去嘴角血迹,又挑起一片肝,在血池中涮了涮,递了过来。
洪范照样接过。
地冻天寒,山风急迫。
这一次冒着热气的生肝入口,却已微冷。
相比心肌,肝脏腥味更重,口感倒是极嫩。
待洪范全然咽下,却发现不知为何,浑身都暖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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