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分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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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买下来吧。”
    这两天,沈昭账户里又增加了一万八千多,加上之前的三万多,现下已经五万三千九百钱。
    取出两万多钱在筐子里,拖给老爹:“这是两万一千二百钱,现在就去找乡啬夫写契书吗?”
    那地儿也属于安乐乡的土地,哪怕是田主私产也得缴纳交易税。
    税率也挺高,两千税一百二十。
    沈昂点头,换上妻子递来的棉鞋:
    “我正好有事去乡署,等置办好土地,明儿我就得送兵卒去玉门关。”
    “啥?您要送兵卒去玉门关?”
    沈衡闻言从炕上跳下来,一双眼睛亮晶晶望向老爹:“能带我去么?”
    沈昂没好气道:“你去干啥?”
    “去长长见识啊!”沈衡这两天憋坏了,因为妹妹不让他出去赶集,还逼着他学那啥拼音。
    “胡闹!”沈昂白了儿子一眼:“我去公干,你跟去的话还得签身符,我哪里有空?”
    而且明日就开拔了,自己想带儿子也来不及。
    沈衡不想放弃:“您就当我是你的随从呗,爹,儿子还想带点棉衣去玉门关售卖呢,您就答应了吧?”
    “不行!”沈昂一口拒绝。
    这儿子的尿性自己还是知道的,做事莽莽撞撞从来不考虑后果,自己若真带他出去,路上不定起什么幺蛾子。
    “哼!”沈衡见老爹不答应,气鼓鼓爬回炕上,书也不念了,直接躺平装睡。
    沈昂也不理他,烤暖身体便去了乡署,拿到这次送走的兵役名单,又请里长与乡佐给他与卖家丈量了田地,之后付清钱款与交易税,成功拿到地契。
    第二日一早,沈昂带上二十个煮鸡蛋,两个打火机,还有妻子新做好的棉袍。
    闺女还给他准备了一个保暖头罩,一个双肩背包。
    背包内放了几盒药物,有跌打损伤的,有感冒发热消炎的,还有一些牙膏牙刷香皂毛巾,保暖袜子也放了好几双。
    另有一千钱与一双厚底防水军鞋,因为路上有积雪有沙砾,鞋底薄了容易伤到脚。
    “爹,在驿站歇脚的时候买点肉食,不要舍不得花钱,出门在外保重身体。”
    沈昭将父亲一直送至乡署,不住叮嘱:“打火机不要放到火堆跟前,会爆炸。”
    “知道了!”沈昂朝闺女与妻子挥挥手:“我不在的时候,你们与阿衡都不要去赶集,好好呆在家里就行,万事等我回来。”
    “放心吧,咱家要搭建个磨棚,没空外出。”张山月也朝丈夫挥手:“你要一路平安,早些回来。”
    这次丈夫外出办差时间较长,估计二十来天才能回家。
    等他回来,大儿子又得离家,唉。
    “知道了知道了!你们赶紧回去吧!”沈昂转身去了乡署,与乡啬夫交接徭役名单。
    张山月望了一会儿,拉着闺女转身,忽又瞧见送行人群内的秦杨氏,她正抹着眼泪给儿子整理行装。
    “翊儿,你放心去边关,高家答应帮咱家打点,等阿娘凑够钱,便让你更役回来。”
    秦翊没言语,一双眼睛死死盯住沈昭。
    就见她穿一身蓝色棉袍,头发用一根发带束在脑后,露出一张洁白无暇的秀气面庞。
    她与灵瑶五官相像,但神情与眸光又不一样。
    灵瑶楚楚动人、柔弱乖巧,可此女却目中无人。
    就如此刻,她明明望见自己,却冷漠移开视线,仿佛瞧见一个陌生人。
    秦翊咬牙低喃:“沈昭!总有一天,我会让你匍匐在我的脚下,永永远远做条狗!”
    秦杨氏也瞧见沈家母女,面色陡然一沉,低低道:“翊儿,你放心吧,为娘会让那沈昭付出代价!”
    敢跟自家退亲,又屡次殴打儿子,如今连儿媳都遭她黑手,自己若再忍让下去,就成了淤泥里的泥鳅。
    哼!等着瞧吧!想毁掉一个女子有多种办法,最有效的就是坏她名声,让她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沈昭不知秦家母子的盘算,她与母亲回到家后,就开始着手扩大院落,再建造一间专门做豆腐的作坊。
    如今正是农闲季节,家家都有无事可做的闲汉,沈昭便让二兄将他们召集过来,帮自家挑黄土建院墙。
    当然不是白做,而是告诉他们,只要过来帮忙,完工后会送每人一件棉服外加一条棉裤。
    消息一出,不但本邻来了不少人,就连其他邻的汉子也跑过来帮忙。
    沈衡便给他们记工分,每天点卯。
    因为有些人会偷奸耍滑,来此转悠一趟就走了,等发放棉服的时候便过来索要棉服,不给就吵吵嚷嚷,十分难缠。
    如此一来,只要发现有人摸鱼,当即就让他滚蛋,旁人也不会说闲话,毕竟事实摆在眼前。
    果然,妹妹给出的点卯与记工分办法很有效,没两天便揪出好几个滥竽充数的懒汉。
    这些人来到沈家后,不是磨烊工就是站在那里聊闲话不干活,专门等午时那顿饭。
    没错,沈昭每日都要煮两大锅黄米饭,外加一锅乱炖,里头有白菜豆腐萝卜,还有一丢丢肥油。
    她还让人去集上买了三十个大陶碗,每个都比人脑袋大,宛如一个小黄盆。
    饭菜就装在这里头,堆得像小山一样,每人一份,吃完还有菜汤,里头加了点萝卜条与紫菜。
    这一大碗绝对够他们吃饱,甚至吃撑。
    不过,哪怕吃不完,他们也偷偷将饭菜分给早就等在附近的家人与孩子。
    某天,沈昭就见到这样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也在沈家帮工,干活非常勤快,从不偷懒耍滑。
    可每到吃饭时,他就偷偷捧着碗出去,将饭菜分出一大半给等在草垛后头的小女孩。
    这一天,沈昭又见到少年捧着一大碗饭菜出去,便跟在身后,又见他将碗里的饭菜分出去大半,于是提醒道:“你每次都吃这么少,如何干得动活儿?”
    少年吃了一惊,赶紧回头看过来。
    见是沈家女郎,立刻垂头辩解:“我、我不会耽误干活。”
    他不敢说自己吃不完,生怕以后分不到这么多食物,更不敢说自己想给家里节省粮食,因为主家请人来做事,不可能供养你全家。
    沈昭打量一眼少年,头发凌乱面容清瘦,穿着破烂单薄的衣衫,裤子只到小腿处,露出被冻得青紫的脚脖子。
    脚上穿一双麻线鞋,鞋子破了好几处,散乱的线头裹进黄泥里,一只脚趾头露了出来。
    而那个女孩更凄惨,都八九岁了,只穿一身破烂的夹袍,外披一个草编的蓑衣,底下连裤子也没有,下半身全靠半长的破烂夹袍挡着。
    “你们爹娘呢?”沈昭虽说也见过很多落魄的乡民,但这么大女孩外出没裤子还是少见。
    少年低声道:“爹爹去服役了,家里只有我跟弟弟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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