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梦枕黄粱夜雨声(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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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云松鹤不是“回来”,而是压根就没走。
    他心里有个问题想要得到确认:“小朋友,我再问一遍,在你眼里,我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补充道:“不许乱答。只许说好人,或者坏人。”
    然而李停云依旧是那个回答:“死人。”
    云松鹤看着他眼中分毫不减的恨意,笑了笑,从书简里摸出两颗药丸,递到他面前。
    “红的还是蓝的,选一颗吧。”
    “蓝的是什么?”
    “毒药。”
    “……红的呢?”
    “山楂味。”
    云松鹤笑着说:“你完全可以信任我,一颗药丸下肚,保准叫你顷刻毙命,感觉不到任何痛苦。建议你选红色的。”
    李停云冷哼:“只有笨小孩儿才做选择题。”
    云松鹤接话:“所以你全都……呕!”
    说时迟那时快,李停云反把他手掌心推向他张开的嘴巴,动作又疾又猛!
    药丸一颗掉在地上,一颗溜进嗓子眼。
    一举把人扑倒,膝盖顶住下颌,拳打鼻梁骨,阻断呼吸。
    云松鹤下意识打开喉咙喘气。
    “咕咚”一声,咽下去了。
    不好,药丸!
    前前后后,不过弹指几瞬。
    他捂着喉咙,从地上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堂堂仙家,竟被一个凡人“反杀”,对方是个杂灵根,甚至还是个小孩子?!
    这种场面,云松鹤岂能料到?
    他太轻敌了,活该吃这一堑!
    但他可不是好惹——
    一团火球轰然袭来,滚滚热浪直扑面门!
    云松鹤两眼一黑。
    须臾,一张烧煤卖炭的大黑脸新鲜出炉。
    头顶蓬松饱满的卷毛,翻着白眼,嘴里冒出一口黑气,“咚”的一声,直直倒下。
    脸先着地。
    “汪汪!汪汪!”
    意识消失前,他听到两声狗叫。
    旺财大叫一声,喷大火,小叫一声,喷小火,呜呜咽咽不敢叫,火气就在他嘴边缭绕。
    李停云抹了把脸,一手黑灰,显然,旺财根本控制不住火候,刚才那只火球,不止把云松鹤烧成一只炭熏鸡,顺道也给他整了整容,把他从红脸关公,整成黑脸包拯。
    看看云松鹤,再看看旺财,狗子带给他的惊吓,或者说惊喜,实在是太多了!
    “你还会喷火?你什么时候学会的这招?!”
    他脸黑,一开口,就显得眼睛和牙齿忒白。
    “挺好的,你现在可比我中用多了。”
    他还笑,根本意识不到自己那副样子,究竟有多好笑。
    笑着笑着,反手给了狗子一巴掌。
    “下次找好准头!再敢熏到我的脸,我敲碎你满嘴狗牙!”
    旺财哼哼唧唧,狗头被打偏了,又扭回来,在他腿边蹭两下,三下,四五下,根本蹭不够。
    李停云上手搜了云松鹤的身。
    并没有找到那本令他十分感兴趣的《百蛊录》。
    略显遗憾。
    只好算了,提起他的破布包,继续踏上前进的征程!
    一路过五关,斩六将,到达目的地后,天都快黑了。
    先去山丘下的小河里洗个澡,洗去一身污浊,再爬上山坡,天已经黑透了。
    日落月升。
    真好,又活一天。
    “去,刨坑!”李停云指挥。
    旺财照做,在柳树根下挖了个大坑,等主人埋好东西,他还负责填坑。
    正事儿干完了,一人一狗这才有时间躺下稍作休息。
    突然,李停云想到了什么,一个挺尸,坐起身,揪住狗耳朵。
    “火是你放的?!是不是?!”
    “你放火把我家给烧了?!”
    “你说话啊!说啊!!!”
    旺财估摸着肚子里不烧了,张嘴不会喷出火来,才说道:
    “主人,对不起嘛,我也不是故意的……”
    李停云悚然一惊。
    他没听错!狗子真的会讲话!
    可是,狗怎么能说人话呢?!
    旺财有点委屈。
    明明是你让我说的。
    我真说了,你又不乐意。
    李停云将信将疑,缓缓躺下,枕着双臂,独自消化许久,还是有点不信。
    扭头问:“旺财,你真的会说话?还会喷火?!”
    “是的呢!主人!主人!!主人!!!汪汪汪!”
    旺财不厌其烦地证明给他看。
    “得得得,不要叫了,我信你了!”
    李停云又问:“但你是怎么‘开窍’的?明明昨天你还是个糊涂蛋!”
    旺财也不清楚,“我只是吃了好多辣椒,突然一下,就学会说话了,又突然一下,嘴里就开始喷火了。”
    “你闲得蛋疼!吃辣椒干什么?!”李停云骂道。
    “因为饿呀!昨晚我追了你那么久,你把我饭盆一脚踹了!我找不到饭盆,只好回村,在雨里嚎了半天,那杀猪的突然蹦出来,说给我带了点别人不要的猪内脏,结果,结果里面塞满辣椒!他骗我吃辣椒!辣辣辣!辣死我了!肚子里有火在烧……汪呜……”
    狗子呜咽道:“主人,你不在,我被欺负惨了!”
    “妈的!敢欺负我的狗?!”
    李停云又“噌”的一下坐起来,看了眼茫茫夜色,再次躺下。
    躺平说:“算了,大丈夫能屈能伸,你就给人欺负一下吧,没见你主人我也整天被人欺负吗?”
    他问:“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狗子:“为什么呢?”
    李停云:“因为不够强啊。蠢狗。”
    狗子:“那得多强才能永远都不被人欺负呢?”
    李停云:“天上地下,唯我独尊。”
    狗子:“会吗?”
    李停云:“会的。”
    清风与月,少年和狗。
    幕天席地,一无所有。
    “主人,你加油,你努力,你奋斗!”
    “那你呢?”
    “坐享其成不劳而获,无功受禄一步登天!”
    “……滚。”
    “汪汪!”
    李停云又一个仰卧起坐,从地上弹起来。
    这回,他把躺尸的旺财一同拽起,问道:
    “你还记得昨天夜里,我踹你狗盆的那个地方吗?”
    “当然记得,你还搬起大石头砸我,砸出好大一个坑!”
    “前面带路,我要回去一趟,拿点东西。”
    就是在那个地方,李停云和妖道狭路相逢,被抓去季家旧宅的四知堂,挖了灵根。
    他当时灵机一动,把两样东西丢进石头缝里,藏了藏。
    一样,是从他爹体内取出来的、已然僵死的金蚕蛊。
    另一样,是他从前一直戴在身上的山鬼花钱。
    沿着崎岖山路,走过去一趟,走回来一趟,来来回回一二十里,就是铁腿也要走废,但他俩浑然不觉劳累,惨白的月光照亮前路,他们相互追逐着对方的影子,跑跑停停,也是苦中作乐了。
    转了一圈,回到原地。
    李停云把金蚕蛊装进衣服里兜,妥善保存起来。
    山鬼花钱,则与骨灰一同埋进坑里。
    如果,他是说,如果……
    如果上天还会保佑他的话,那就希望这枚辟邪镇恶的山鬼花钱,能稍微起点作用吧。
    挡不了邪祟,挡挡虫害也是好的。
    李停云把狗子偷偷摸摸打算一起埋进去的大棒骨一脚踢开。
    天蒙蒙亮,他俩整装待发。
    “旺财,愿意跟我一起走吗?”
    “那当然!”
    “不问问去哪儿?”
    “主人勇敢飞!旺财永相随!”
    “旺财,你听好了——”
    李停云郑重其事:“从今天开始,我可以是流浪汉,但你一定不会是流浪狗,因为我会做你永远的主人,有我一口饭吃,就有你一个碗舔!”
    旺财暂时没有听出李停云话里的不对劲。
    他高兴得嗷嗷叫唤。
    直到他跟着李停云,三天饿九顿,后悔也来不及了。
    流浪,究竟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得回答如下问题:
    有钱吗?会赚钱吗?有力气干活吗?能干什么活呢?只知道吃饭,会做饭吗?连家都没了,晚上睡哪儿呢?流浪大街还是夜宿山野?怕鬼吗?怕豺狼虎豹吗?
    就算这些都不怕,那人心叵测,怕不怕?
    须知人在江湖,是没办法独活的,连乞丐都得拉帮结派,才能保全自己。
    当然,以上是在盛世,最起码是在物阜民丰、人人都能吃饱饭的年代,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乱世之中,不用考虑这么多,每天早起,两眼一睁,就思考俩字:活命。
    每天晚上,闭眼之前,都得竖起大拇指夸夸自己:真棒,多活一天,赚一天。
    离开黄粱城,一路上有可能遇到山匪、流寇、乱军,还有可能碰上妖魔、鬼怪、精魅,外面的世界可比黄粱城混乱、复杂、危险多了,究竟该怎样在这人吃人的世道上活下去?
    李停云不知道。
    就因为他一无所知,所以无所畏惧。
    因为无所畏惧,所以一步步走向极端。
    变成一个看起来很疯,实际上更疯的“怪胎”。
    旺财和他朝夕相处,可以说是最了解他的人,在这四年间,李停云做过两件事,令狗子感到无比胆寒,也令他愈发坚信,他需要和他的主人保持距离,距离产生美,距离能保命——
    其中一件事,当属“血祭”。
    世所周知,太极殿殿主喜欢搞血祭,但不为人知的是,那绝不是李停云成年后才养成的重口味爱好,早在他年幼的时候,就尝试过很多次了。
    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旺财永远都忘不了,是从他们离开黄粱城没几个月,偶然遇上一队结伴逃难的流民开始的。
    巧得很,这伙人,竟然是从黄粱城中逃出来的,据他们所说,战火蔓延故土,叛军攻城掠地,城池将要沦陷,元鸿下令青壮年死守,拖延时间,让老弱妇孺撤离,就连下了大狱的罪人,也被抓到前线作战,当然,一些罪责较轻的、身患残疾的,想走也能走。
    李停云在这群难民里,见到了两张熟面孔。
    一个是浑身发光的“小金人”子涵妈,她的丈夫大概战死了,她的儿子已经失散了,而她自己,实在太过耀眼,没被土匪打劫,先被同伴抛弃了——别人都不愿意带她同行,走着走着,她就下落不明,人没了。
    另一个,是青楼里的那位花魁,她也即将被大部队抛弃,倒不是因为她跟子涵妈一样耀眼,相反,她非常低调,浑身上下披着破破烂烂的脏麻布,只露出两只大而无光的眼睛。
    李停云差点没在人群中认出她,人们都捂着口鼻躲她躲得远远的,说什么都不肯与她继续同行。
    因为她得病了,花柳病。
    李停云这就有的问了:花柳病是什么病?是说人长得很好看吗?这也能是病?!
    没人回答他,有人想笑,但是不敢,因为他们都挤在一间小破庙里过夜,这间破庙,是李停云的栖息地,他在这里钻研画符,狗子则苦练御火术,一大群人突然就闯进来了。
    闯了他的地盘,他又有“妖法”在身,这群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弱、病、残、妇当然不敢胡闹。
    众人只在破庙里勉强挤了一夜,第二天天一亮,就火速离开,等他们走了有一段时间,躲在角落里的花魁才站起身,一言不发,也要走了。
    李停云说,坏女人,我把地方让给你,你就在这儿养病吧。
    花魁还是不说话,开门就走,李停云伸手拽她,她躲得比兔子还快,捡起一根树枝,警告小孩儿跟她保持距离,否则打烂他的手!
    李停云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嚣张的女人,得得得,懒得管她,随便她去哪儿,但是,他把自己费了很大功夫才搞到的几味药材,全都给了这个坏女人,有清热解毒的,有消肿止痛的,也有安魂助眠的。
    花魁看着眼前这个脸上手上都是伤口、肿包、跌打损伤的小屁孩儿,说:我什么都不需要,我得了一种必死无疑的病,什么灵丹妙药都治不好!就不浪费你的东西了。
    好吧,李停云心想,你当老子上赶着给你啊?你不要正好,我自己都不够用呢。
    花魁说,她必死无疑,事实确实如此,她三天都没活过去,就死了,死得极不体面。
    她当然不是病死的,花柳病虽无药可治,但也不会发作得那么快,这才几天就暴毙而亡?
    她是被杀死的。
    或者说,自杀的。
    是她自己往刀口上撞,死在了李停云手下。
    花魁离开破庙,一个人独自逃难,谁知没走多远,就遇上一伙四处流窜的匪寇。
    年轻貌美的青楼名妓,竟然误打误撞闯了土匪窝,岂不是羊入虎口,兔子蹦跶到了野狼嘴边?结果可想而知,她会遭遇什么。
    虽然她有病,奈何匪徒不要命——本就是亡命天涯之徒,他们最不怕的就是死,最怕的,就是不能及时行乐。
    花魁走后,李停云隔日离开破庙,带着旺财寻找下一个落脚点。
    破庙所处之地,是一座荒城,白天遇寇、夜里撞鬼的几率贼高,城里处处都是断壁残垣,还有大火烧焦的痕迹,时而野兽出没,叼着人骨跑远。
    人间战火四起,像这种地方,多得不能再多了。
    李停云也没走多出去远,就被路边几锭没人捡的金子迷住视线,走近了一看,不是金子,而是金色的内脏,扯得七零八落,丢得乱七八糟。
    旺财低头嗅啊嗅,觉得这味道有点熟,继续往前走,又找到一颗被碾碎的金黄色头颅,下落不明的子涵妈有下落了——
    她骂人常骂“挨千刀的”,哪知自己死前挨了能有一万刀,两万刀?谁叫她长得金灿灿亮瞎眼,谁能忍住手痒痒不把她肠子挖出来瞅瞅是不是金的?她这下场,也在意料之中。
    李停云无甚感慨,只觉她死得理所应当,与此同时,他听到一些奇怪的的声音,令人后背生寒,头皮发麻。
    他一脚踹开了眼前那座破屋子的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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