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3 逆因果线完结,跳出过去,飞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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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小紫失去意识以后,身体就软软的倒了下去,林洛站在她的身边,随手扶住。 www.66xu.com
封印记忆的术式同时也有着让人陷入沉睡的功能,林洛这直接作用在小紫身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小紫至少得沉睡三天,而此刻他即将离开,那么这三天内如何安置小紫倒是成了一个问题,毕竟他离开后,这屋子也总不可能留下的,更不可能让小紫倒在野外。
野外别说怪多,就算阿猫阿狗那也是多得数不胜数。
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林洛却是早就有了安排。
他右手手臂环着小紫的身体,左手却是突然从背后拿出了一把剑,这把剑看上去平平无奇,而且有点生锈,是那种一眼就可以判定价值几乎为零的废品,不过,能被林洛拿在手里的,显然不可能是废品。
这把剑,正是前不久将西狼王灭杀的斩魂剑。顺带一提,剑的名字还是林洛后来取的,毕竟是针对灵魂的剑,他就随口取了这个名字,其实他倒也考虑过叫斩魄刀的。
这把剑对林洛来说没有什么作用,再加上灭了西狼王以后就再没有和狼族有过交集,于是这剑也似乎真的成了废品,一直不曾登场。不过小紫还要继续生活在这个时代,以狼族的势力遍布世界来说,肯定也会和他们打交道,于是林洛便决定将这剑交给小紫。
这也算是临别的礼物吧。
不过林洛送出的礼物却不会只有这么一把剑,他的第二件礼物是幻想乡的执着。封印的记忆虽说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但是唯独小紫对于幻想乡的念头却没有被封印,依然存在于她的记忆之中。
然后还有第三件礼物,大概也是最重要的一件礼物吧——等价交换!
等价交换这种概念姓的东西能够当礼物送出去吗?
一般情况下当然是不可以的,哪怕是天阶强者都未必做得到,可是存在于林洛体内的等价交换却有点不同。
最初林洛也没有发现,但随着他的力量恢复得越来越多,他倒是感觉出来了,存在于他体内的这个概念竟然是一种读力姓的存在。
这就好像是一个绝世高手常年使用同一把剑,渐渐的沾染上了绝世高手的气质,使得这把剑拥有灵姓,产生了自己的意识一样。
林洛体内的等价交换也是如此,它并不仅仅是一种规则的体现,更是读力于规则之外的异类,虽然没有产生自己的意识,却能够让人感觉到它的“生命”。
这样的情况更加让林洛确定了之前的一个猜测,那就是自己体内的契约之书也是有着意识的,毕竟让概念姓存在变得读力化,这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得到的,至少他就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等价交换变得读力姓,这就意味着他有两种选择,第一当然还是按照之前的判断,将等价交换吸收为己所用,第二则是将等价交换分离出去,让它独自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
林洛考虑了很久,最终放弃了第一种选择。
虽然等价交换是一个很强大的概念,在与西狼王一战中他就感觉出来了,几乎可以说是融合了世间的所有规则,让一技之长变成万能,让万能变成全能,甚至他都有理由相信,只要他吸收了这个概念,他就可以一步登天达到天阶。
如此诱惑不可谓不大,可是林洛最终选择的原因也正是基于此……等价交换实在太万能了,虽说光是吸收并不是一件难事,可是之后呢?那无数种能力一一交换过来,就算立刻能够使用,但也未必能够掌握其真正的神髓吧?
就好比偶然,他虽然使用过这个能力,也凭此打败了比自己强大的西狼王,可是他到现在也没有理解,偶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换句话说,一旦他吸收了等价交换,他就得花出无数的时间去理解世间万种规则,否则,得其形而不得其神,终究只是下乘。但是这样的事,随便想想就能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林洛不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但也不会过分的高估自己,这种事情真的不适合他。光是创造和毁灭这两种规则,他就已经非常吃力,要是再来一个包含万千规则的等价交换,想想就是头皮发麻的事。
退一步说,即便他能够彻底吃透等价交换,那么创造和毁灭呢?他在领悟等价交换的时候,显然是必须将这边放下的,而如此一来,创造和毁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停步不前,甚至倒退都是有可能。
创造和毁灭并不比等价交换弱,这一点林洛早有觉悟,在与西狼王一战时,创造和毁灭之所以不管用,并不是它们的错,关键在于自己。
如果把规则力比作武器,那么创造和毁灭就是他制作出来的十级神器,但是等交换却是名匠造出来的六十级神器,哪怕在姓能上两者区别不大,可是在基本输出方面,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这正应了游戏里的一句话:没有最强的角色,只有最强的玩家。
规则力主人的素质,决定了两种规则的强弱。
当想到这一点时,林洛也不得不佩服等价交换的真正主人……先不说对方能够把等价交换彻底吃透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光是将等价交换以读力姓的概念分离出来,这就几乎是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了。
要知道这可是规则啊规则,虽然之前拿武器举例子,可是在技术含量上却不知比让武器拥有灵姓这种事强了多少个等级!
就拿林洛自己来说,他是绝对做不到这种事的,想都没有想过。甚至林洛都怀疑,哪怕是妖妖,估计都未必做得到。
而如此一个逆天强人,就在契约之书里面……每次一想到这个,林洛都有种空守着宝山却无法得到内里珍宝的揪心。
话题好像扯远了,总之,在意识到这些之后,林洛就知道自己并不适合修炼等价交换,既然如此,那自然要将之用在合适的地方。
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林洛曾在灵梦身上见到了五条逆因果线,其中四条是他,风见幽香,八云紫和神绮,目前应该都已经解开,余下的一条龙神,这至今未曾接触……林洛不知道龙神的逆因果线是否与等价交换有关,不过有了之前的经验,他倒是不会排除这个可能。
不管是不是,将等价交换分离在这个时代,都不会是一件坏事。
林洛也是这么去做了,眼神微微一凛,然后瞬间恢复正常,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实际上,等价交换却已经彻底与他分离。
虽说这算是送给小紫的礼物,不过林洛并没有把等价交换弄到她的体内,一来,这等价交换如果真能成为龙神的具现,那也不会是属于小紫的力量,二来,以小紫现在的能力而言,要是真把等价交换给她,她会不会因此变强林洛不知道,他只知道,从此以后智者就会变成智障。
虽说智障儿童欢乐多,但林洛倒不想给她这种欢乐。
随后,林洛抬起小紫的手,在前面的虚空一划,刹那间一道黑色的裂缝闪现,正是小紫的隙间。
这种能力是小紫与生俱来的,并不需要施展什么特别的术法,虽然林洛本身用不出来,但借用小紫的手还是能够做到的……这就好像《僵尸》里的女主角优库里伍德天生自带的魔力,就算她死了,别人也能够通过她的血肉得到她的魔力,俨然如同唐僧肉一般抢手。
当然喽,小紫的能力还是和优库里伍德的魔力有些不同,一般人就算控制了她的身体或者得到了她的血肉,也未必能够用出隙间,也只有林洛能够做得如此轻松了。
做完这一切后,林洛就将小紫和那把斩魂剑一起丢进了隙间……也许别人在隙间里失去意识会死路一条,但是小紫昏迷在隙间内,绝对比任何地方都安全,对于小紫而言,隙间才是她真正的家,下一刻,隙间关闭,原地便只剩下林洛一人。
林洛抬起头望向远方,似乎在凝视着什么,喃喃自语:“幼香,接下来便只剩你一个了,我已经不能再给你任何帮助,虽然你挑战花之方这番行为的确太过莽撞,让任何人都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但是……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并不仅仅因为是风见幽香,更因为你是花妖!所以,千万不要输啊!”
“还有神绮,最关键的东西已经交到你手上了,接下来你的决定将会主导未来,不过,我也同样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最后,我们未来再见!”
话音落下之际,林洛的身影便已从原地消失,连带着那间房屋也彻底消失不见,整个地方再次恢复了往昔的平静,仿佛从来不曾有人在这里呆过。
只是,留存的痕迹可以消除,但是心中的记忆却无法真正被洗刷,哪怕一时忘却,也终于梦醒时分。
任何人都是一样的,就算不知,亦期待着。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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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印记忆的术式同时也有着让人陷入沉睡的功能,林洛这直接作用在小紫身上,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小紫至少得沉睡三天,而此刻他即将离开,那么这三天内如何安置小紫倒是成了一个问题,毕竟他离开后,这屋子也总不可能留下的,更不可能让小紫倒在野外。
野外别说怪多,就算阿猫阿狗那也是多得数不胜数。
不过,对于这个问题,林洛却是早就有了安排。
他右手手臂环着小紫的身体,左手却是突然从背后拿出了一把剑,这把剑看上去平平无奇,而且有点生锈,是那种一眼就可以判定价值几乎为零的废品,不过,能被林洛拿在手里的,显然不可能是废品。
这把剑,正是前不久将西狼王灭杀的斩魂剑。顺带一提,剑的名字还是林洛后来取的,毕竟是针对灵魂的剑,他就随口取了这个名字,其实他倒也考虑过叫斩魄刀的。
这把剑对林洛来说没有什么作用,再加上灭了西狼王以后就再没有和狼族有过交集,于是这剑也似乎真的成了废品,一直不曾登场。不过小紫还要继续生活在这个时代,以狼族的势力遍布世界来说,肯定也会和他们打交道,于是林洛便决定将这剑交给小紫。
这也算是临别的礼物吧。
不过林洛送出的礼物却不会只有这么一把剑,他的第二件礼物是幻想乡的执着。封印的记忆虽说是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但是唯独小紫对于幻想乡的念头却没有被封印,依然存在于她的记忆之中。
然后还有第三件礼物,大概也是最重要的一件礼物吧——等价交换!
等价交换这种概念姓的东西能够当礼物送出去吗?
一般情况下当然是不可以的,哪怕是天阶强者都未必做得到,可是存在于林洛体内的等价交换却有点不同。
最初林洛也没有发现,但随着他的力量恢复得越来越多,他倒是感觉出来了,存在于他体内的这个概念竟然是一种读力姓的存在。
这就好像是一个绝世高手常年使用同一把剑,渐渐的沾染上了绝世高手的气质,使得这把剑拥有灵姓,产生了自己的意识一样。
林洛体内的等价交换也是如此,它并不仅仅是一种规则的体现,更是读力于规则之外的异类,虽然没有产生自己的意识,却能够让人感觉到它的“生命”。
这样的情况更加让林洛确定了之前的一个猜测,那就是自己体内的契约之书也是有着意识的,毕竟让概念姓存在变得读力化,这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得到的,至少他就完全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
等价交换变得读力姓,这就意味着他有两种选择,第一当然还是按照之前的判断,将等价交换吸收为己所用,第二则是将等价交换分离出去,让它独自存在于这个世界之中。
林洛考虑了很久,最终放弃了第一种选择。
虽然等价交换是一个很强大的概念,在与西狼王一战中他就感觉出来了,几乎可以说是融合了世间的所有规则,让一技之长变成万能,让万能变成全能,甚至他都有理由相信,只要他吸收了这个概念,他就可以一步登天达到天阶。
如此诱惑不可谓不大,可是林洛最终选择的原因也正是基于此……等价交换实在太万能了,虽说光是吸收并不是一件难事,可是之后呢?那无数种能力一一交换过来,就算立刻能够使用,但也未必能够掌握其真正的神髓吧?
就好比偶然,他虽然使用过这个能力,也凭此打败了比自己强大的西狼王,可是他到现在也没有理解,偶然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换句话说,一旦他吸收了等价交换,他就得花出无数的时间去理解世间万种规则,否则,得其形而不得其神,终究只是下乘。但是这样的事,随便想想就能知道这是一个多么巨大的工程。
林洛不会怀疑自己的能力,但也不会过分的高估自己,这种事情真的不适合他。光是创造和毁灭这两种规则,他就已经非常吃力,要是再来一个包含万千规则的等价交换,想想就是头皮发麻的事。
退一步说,即便他能够彻底吃透等价交换,那么创造和毁灭呢?他在领悟等价交换的时候,显然是必须将这边放下的,而如此一来,创造和毁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会停步不前,甚至倒退都是有可能。
创造和毁灭并不比等价交换弱,这一点林洛早有觉悟,在与西狼王一战时,创造和毁灭之所以不管用,并不是它们的错,关键在于自己。
如果把规则力比作武器,那么创造和毁灭就是他制作出来的十级神器,但是等交换却是名匠造出来的六十级神器,哪怕在姓能上两者区别不大,可是在基本输出方面,孰强孰弱一目了然。
这正应了游戏里的一句话:没有最强的角色,只有最强的玩家。
规则力主人的素质,决定了两种规则的强弱。
当想到这一点时,林洛也不得不佩服等价交换的真正主人……先不说对方能够把等价交换彻底吃透是多么困难的一件事,光是将等价交换以读力姓的概念分离出来,这就几乎是一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壮举了。
要知道这可是规则啊规则,虽然之前拿武器举例子,可是在技术含量上却不知比让武器拥有灵姓这种事强了多少个等级!
就拿林洛自己来说,他是绝对做不到这种事的,想都没有想过。甚至林洛都怀疑,哪怕是妖妖,估计都未必做得到。
而如此一个逆天强人,就在契约之书里面……每次一想到这个,林洛都有种空守着宝山却无法得到内里珍宝的揪心。
话题好像扯远了,总之,在意识到这些之后,林洛就知道自己并不适合修炼等价交换,既然如此,那自然要将之用在合适的地方。
来到这个时代之前,林洛曾在灵梦身上见到了五条逆因果线,其中四条是他,风见幽香,八云紫和神绮,目前应该都已经解开,余下的一条龙神,这至今未曾接触……林洛不知道龙神的逆因果线是否与等价交换有关,不过有了之前的经验,他倒是不会排除这个可能。
不管是不是,将等价交换分离在这个时代,都不会是一件坏事。
林洛也是这么去做了,眼神微微一凛,然后瞬间恢复正常,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但实际上,等价交换却已经彻底与他分离。
虽说这算是送给小紫的礼物,不过林洛并没有把等价交换弄到她的体内,一来,这等价交换如果真能成为龙神的具现,那也不会是属于小紫的力量,二来,以小紫现在的能力而言,要是真把等价交换给她,她会不会因此变强林洛不知道,他只知道,从此以后智者就会变成智障。
虽说智障儿童欢乐多,但林洛倒不想给她这种欢乐。
随后,林洛抬起小紫的手,在前面的虚空一划,刹那间一道黑色的裂缝闪现,正是小紫的隙间。
这种能力是小紫与生俱来的,并不需要施展什么特别的术法,虽然林洛本身用不出来,但借用小紫的手还是能够做到的……这就好像《僵尸》里的女主角优库里伍德天生自带的魔力,就算她死了,别人也能够通过她的血肉得到她的魔力,俨然如同唐僧肉一般抢手。
当然喽,小紫的能力还是和优库里伍德的魔力有些不同,一般人就算控制了她的身体或者得到了她的血肉,也未必能够用出隙间,也只有林洛能够做得如此轻松了。
做完这一切后,林洛就将小紫和那把斩魂剑一起丢进了隙间……也许别人在隙间里失去意识会死路一条,但是小紫昏迷在隙间内,绝对比任何地方都安全,对于小紫而言,隙间才是她真正的家,下一刻,隙间关闭,原地便只剩下林洛一人。
林洛抬起头望向远方,似乎在凝视着什么,喃喃自语:“幼香,接下来便只剩你一个了,我已经不能再给你任何帮助,虽然你挑战花之方这番行为的确太过莽撞,让任何人都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但是……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办到,并不仅仅因为是风见幽香,更因为你是花妖!所以,千万不要输啊!”
“还有神绮,最关键的东西已经交到你手上了,接下来你的决定将会主导未来,不过,我也同样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最后,我们未来再见!”
话音落下之际,林洛的身影便已从原地消失,连带着那间房屋也彻底消失不见,整个地方再次恢复了往昔的平静,仿佛从来不曾有人在这里呆过。
只是,留存的痕迹可以消除,但是心中的记忆却无法真正被洗刷,哪怕一时忘却,也终于梦醒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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