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无端滥杀 圣谕碑上

推荐阅读:万历明君猎妖高校混沌天帝诀龙渊剑神武夫极道剑尊大明烟火九星神龙诀超级修真弃少红楼之挽天倾

    顾横发现李定国每说完一件他义父随意杀人的事,就很痛苦的饮下一杯酒。

    顾横猜测此刻的李定国应该很痛苦,但他却坚持要都说出来,估计也是想和过去彻底告别,索性让他好好说个够吧。因此顾横静静地在一旁倾听着。

    果然,李定国又继续道:“如此随意杀人,还表现在义父对自己的妻子上。按照一般情况来说,夫妻关系是很亲密的。丈夫有保护妻子的责任,这也是人间的伦理道德。”

    塔读小~。>说—*.—免费*无广>告无*>弹窗,还>-.*能跟书~友们一起互>@动。

    “义父有多少个妻子,我身为他的义子都不知道。他身边的妻子存活时间都很短暂,都是以种种借口和理由处死了。”

    顾横听到这里有些震惊,这男人有点能耐后,不是应该努力让身边多存在几个美女吗?三妻四妾它不香吗?毕竟这在明末都是合法的!

    为啥张献忠要把身边女人都杀了?

    没想到李定国后面的话让顾横更是目瞪口呆!

    “他在成都建国时立井研陈氏为皇后,可以说是恩宠有加,又封其弟为国戚。没过十日,陈氏姐弟俱遭极刑。”

    “我实在没有想到,义父竟然变成了一个连自己的妻子也信不过几天就要杀掉的人!我至此明白义父还会有什么人不敢杀呢?只是……”

    李定国有些哽咽,停顿片刻后才继续道:“只是义父实在是无端滥杀,没有止境,惨不忍睹!”

    “其实,公主彻底打败义父后,我还有一丝丝庆幸,我知道身为义父的孩子,我这样是大不孝!”

    “可是,我真的不想义父再这样一错再错下去,他曾是英雄,是我李定国,还有其他和我类似经历的人的救命恩人!”

    李定国坚毅俊美的脸庞上有了一串串清泪,此刻的他在放肆发泄自己压抑已久的情绪。

    顾横默默递过自己的手帕,李定国见了,愣了一下,随即接过顾横的手帕擦了眼泪,然后脸上起了红云,低声道:“多谢公主,让公主见笑了!”

    “不会!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而且心中有百姓,才会如此痛苦,我不仅不会笑话你,还很钦佩你!”

    李定国听了,再次内心感激顾横,也坚定顾横不会是义父那样的人,也不是原来大明的君王,更不是弘光皇帝,她能体谅任何人,共情任何人,那么一定会对百姓好的!

    李定国决定把从前早就想找人倾诉的话,今天都一股脑的说出来,顾横是难得的知己。

    因此李定国继续道:“连续不断的**、颠覆与谋杀,使性情容易冲动暴躁的义父,情绪更加暴躁,在情绪不好时大量喝酒,醉酒后便出现疯狂的杀人现象。”

    “那句所谓“是蜀人负皇上,非皇上负蜀人”,是义父常说的一句话。”

    顾横听了,道:“你义父这句话,实际上是本末倒置的说法,从根本上颠倒了君民关系。”

    “唐太宗将君民关系比喻水舟关系,君为舟,民为水,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一说法历来为明君视为箴言。”

    “与此相比,你义父的说法,不能不说是一种倒退,或者说是认识上的低能。有民才有君,民为邦本,君是治民的,也是为民的。”

    “皇上是民的皇上,只有皇上负民,岂有民负皇上之理!”

    李定国点头赞同道:“公主说的没错,义父在认识上的错位,使他为所欲为,成为无所顾忌的暴君。”

    “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仅发布了“天有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的圣谕,还要在成都将此圣谕刻石竖碑以存永久。”

    “这碑高九尺,取朕居九五之位,宽四尺,取朕平定四方之意。并要求碑面向北背向南。但严锡命则力主按照旧习惯去办,向南面北。”

    “碑正面上部镌刻有精美龙文和圣谕二字,下为圣谕全文。圣谕的意思,是说天生万物给人,人们的所作所为却对不起上天。鬼神一清二楚,每个人都要仔细地思量。”ωω

    见李定国提到这个圣谕碑,顾横想起曾经在现代时看到过的一则资料,说1934年一位英国人在广汉发现的圣谕碑上还有“杀杀杀杀杀杀杀”七字。

    《圣教入川记》还记其事说:张献忠将自己的意图用文字写出来,请外国传教士加以记录:天造万物为人,人人受造非为天,又曰:造天之神,即造地之神也。

    张献忠还请司铎(当时从西方来传教的天主教神父)将此语速寄欧洲,使西方文人学士先睹为快。可见,张献忠十分重视这一内容的宣传,非但要告诫百姓,使其家喻户晓,还要向国外宣传。

    顾横想到这里,忍不住问道:“你义父的圣谕里七个“杀”字有没有,是出于你义父之手吗?”

    www.bq46.cc。m.bq46.cc

本文网址:http://www.66xu.com/xs/1/1800/1369063.html,手机用户请浏览:m.66xu.com享受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章节错误?点此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