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6章 谁都没资格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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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再铸青春!
“咳咳咳……”
回到书房后,钟民一下子喉咙发痒,止不住咳嗽起来了。
穿着亚麻灰色衣服的孔仲神色淡然,从一张紫檀制作成的镂空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面摆放着香料,他拿出一点放到书桌上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香炉里面。
接着孔仲又拿笔墨纸砚,动作很轻,不急不慢,身上有着一股出尘的气质,冷峻的脸庞更是如刀砍斧削,挑不出一丝瑕疵。
等做完这一切,孔仲一边一丝不苟的研磨,一边问道:“受伤了?”
“嗯,为了阻止他们两个,受了点伤。”
钟民止住咳嗽,点了点头,说道:“我不阻止他们的话,他们两个今天晚上得有一个死在门口。”
孔仲脸色不变,继续研墨,神态平淡,仿佛有着泰山崩断在面前而变色的气魄,平淡问道:“你觉得谁死的几率比较大一点?”
“阿平没刀的话,九死一生。”
钟民想了一下之前两人堪称石破天惊的交手过程,接着说道:“孔爷你也知道,阿平这个人有了刀就等于有了妖气,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很危险,也说不好,不过叶枫手底下的这个冯征倒真是一个厉害的人物,爆发力很强,也不知道叶枫在哪里找到这么号厉害的人物。”
孔仲神色平静,没当回事,中国13亿人口,三千万以上的黑户,说不定哪个角落里蹦出个近似妖魔的人,也不奇怪。
孔仲写字帖很喜欢研墨这个过程。
漫长。
但可以修心,为人一世,修身容易,修心难,不亚于当年唐三藏领旨去西天取经的艰难过程,研墨看起来简单,其实也不简单。
不过这些对于孔仲来说已经是深入日常,他力道曲直的研着墨,示意了一眼旁边的一张纸,说道:“这是那小子给我留的证明,你看一看。”
钟民闻言,走上前,看到纸张上写的,眼睛一亮,然后呵声道:“好家伙,好大的魄力。”
孔仲问道:“你说上面写的是真是假?”
“如果是旁人写的,那肯定是假的无疑。”说到这里,钟民评价道:“不过是他的话,我也说不好,叶枫这家伙爬的实在太快了,非常人非常事,我也不能说死了。”
孔仲往砚台里面加了一点清水,接着一边研墨一边平静说道:“原本在让你们把他带过来之前,我想过很多,我想过让他跪在我面前,我也想过踩的他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孔爷你要他翻不了身,他就一定翻不了身了。”钟民在一旁轻笑,如果说一般的人让叶枫这辈子翻不了身,以现在叶枫的成就,钟民是不信的,但是面前这位爷出手的话,那就等于番天印一下子盖下来了。
至于真相?那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普通民众只会相信官方宣布出来的答案,说叶枫犯法,他就是犯法了,而且像叶枫这样一旦被定性犯法后果远远要比一般人犯法要更加严重一点。
可以说,几乎是一片倒的风向。
先前大众有多么的追捧叶枫,现在就会有多么的贬低叶枫,大概都是一些这样的评论,早就该查查他了,两三年的时间就赚了几十个亿,能不是犯法吗?
要知道,在一些人的眼里,有钱人的倒下无疑是让他们感到痛快至极的事情,仇富心理,一直都存在的。
哪怕说事后叶枫打官司翻案了,那也已经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
到那时候,真与假已经不重要了,叶枫的成果也早已经被人摘了桃子或者所取代。
“可是当他到我面前低着头,我就想到了荆轲母亲去世,给我打的电话,她以前从来没有求过我的,你不知道当时在接到她电话的时候,给了我多大的触动,简直怒气冲天,恨不得将那小子的皮给扒了,但终究怕她再次失望。”
孔仲嘴角微扯,扯出了一抹自嘲的弧度:“估计我要是对叶枫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第一个回来找我算账的就是她吧。”
“没办法。”
钟民见到孔仲自嘲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谁让孔爷您就这么一个女儿呢,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死对头,这世过来寻仇,都是命。”
“都是命。”
孔仲轻轻念了一句,然后摇了摇头,把准备好的宣纸平摊开来,拿起毛笔,蘸墨,神色冷淡专注的书写起来,挥笔如龙蛇游走,铁画银钩: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
……
医院。
叶枫和冯征在外科包扎伤口,身上中了三刀,看起来血淋淋的,但是伤的并不重,被避开了要害,等于说被划了几刀。
冯征光着上身,坐在急症外科室的一张凳子上,任由医生包扎伤口,宛若一尊立在荒芜世界的雕像,在被消毒碘伏之类的消毒时候,连皱一下眉头都不会。
叶枫靠在门口,双手环胸看着这一幕。
在东州的时候,那个朝鲜人在冯征的手里吃过亏,叶枫就下意识的觉得柳正平不是冯征的对手,所以也就有了他有恃无恐对柳正平说的那句话,咬人的狗不叫。
可是叶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柳正平手里有刀了之后居然会那么的厉害,刀刀都透着阴险毒辣的妖异味道。
在冯征包扎完伤口之后,叶枫这才问了一句:“挺疼的吧?”
“有一点。”
冯征站起来,憨厚的笑了笑,至于衣服已经被医生用剪刀给伤口的时候给剪坏了,加上又血迹斑斑,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再穿了。
叶枫看着冯征,这个几乎从来没有物质要求,也很少表露心事的人,说道:“下次疼的话,就哼两声,别忍着。”
“哼了也不起作用,还是会疼。”
冯征笑了笑,接着仿佛看穿了叶枫的心思一样,露出一抹憨厚,说道:“三爷跟我交代过了,有什么事情我得死你前面,千万不能丢你的脸,不然的话,就算你不收拾我,回去他也得收拾我,我受点伤,三爷反而能高兴点。”
叶枫看着冯征憨笑的样子,情绪有些激荡,他在意的明明就不是这个,而是有点后悔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快让冯征差点把命给丢了。
在他心里,那个棒子的命又如何能比得上冯征一根汗毛?
渐渐的,叶枫看冯征脸上的憨厚笑容,终于愈加的不爽,还有他说的话也是那么的让人生气,一脚踹了过去:“你缺心眼啊你,冯三德让你去死,你也去死?”
“你给我记住了。”
叶枫盯着冯征仿佛什么也不在意的薄凉面孔,沉声道:“不管是谁,都没有资格让你去死知道吗?哪怕是我,冯三德那阉货,都没资格!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
冯征憨笑。
“不许笑!”
叶枫愈加恼怒,又踢了冯征一脚:“我说的话记住了没!”
冯征下意识的憨笑,刚笑到一半,又绷住了脸。
“记住了。”
冯征声音很轻,眼神认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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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咳……”
回到书房后,钟民一下子喉咙发痒,止不住咳嗽起来了。
穿着亚麻灰色衣服的孔仲神色淡然,从一张紫檀制作成的镂空柜子里拿出一个盒子,盒子里面摆放着香料,他拿出一点放到书桌上不知道用了多少年的香炉里面。
接着孔仲又拿笔墨纸砚,动作很轻,不急不慢,身上有着一股出尘的气质,冷峻的脸庞更是如刀砍斧削,挑不出一丝瑕疵。
等做完这一切,孔仲一边一丝不苟的研磨,一边问道:“受伤了?”
“嗯,为了阻止他们两个,受了点伤。”
钟民止住咳嗽,点了点头,说道:“我不阻止他们的话,他们两个今天晚上得有一个死在门口。”
孔仲脸色不变,继续研墨,神态平淡,仿佛有着泰山崩断在面前而变色的气魄,平淡问道:“你觉得谁死的几率比较大一点?”
“阿平没刀的话,九死一生。”
钟民想了一下之前两人堪称石破天惊的交手过程,接着说道:“孔爷你也知道,阿平这个人有了刀就等于有了妖气,跟变了一个人一样,很危险,也说不好,不过叶枫手底下的这个冯征倒真是一个厉害的人物,爆发力很强,也不知道叶枫在哪里找到这么号厉害的人物。”
孔仲神色平静,没当回事,中国13亿人口,三千万以上的黑户,说不定哪个角落里蹦出个近似妖魔的人,也不奇怪。
孔仲写字帖很喜欢研墨这个过程。
漫长。
但可以修心,为人一世,修身容易,修心难,不亚于当年唐三藏领旨去西天取经的艰难过程,研墨看起来简单,其实也不简单。
不过这些对于孔仲来说已经是深入日常,他力道曲直的研着墨,示意了一眼旁边的一张纸,说道:“这是那小子给我留的证明,你看一看。”
钟民闻言,走上前,看到纸张上写的,眼睛一亮,然后呵声道:“好家伙,好大的魄力。”
孔仲问道:“你说上面写的是真是假?”
“如果是旁人写的,那肯定是假的无疑。”说到这里,钟民评价道:“不过是他的话,我也说不好,叶枫这家伙爬的实在太快了,非常人非常事,我也不能说死了。”
孔仲往砚台里面加了一点清水,接着一边研墨一边平静说道:“原本在让你们把他带过来之前,我想过很多,我想过让他跪在我面前,我也想过踩的他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孔爷你要他翻不了身,他就一定翻不了身了。”钟民在一旁轻笑,如果说一般的人让叶枫这辈子翻不了身,以现在叶枫的成就,钟民是不信的,但是面前这位爷出手的话,那就等于番天印一下子盖下来了。
至于真相?那并不重要。
重要的是,普通民众只会相信官方宣布出来的答案,说叶枫犯法,他就是犯法了,而且像叶枫这样一旦被定性犯法后果远远要比一般人犯法要更加严重一点。
可以说,几乎是一片倒的风向。
先前大众有多么的追捧叶枫,现在就会有多么的贬低叶枫,大概都是一些这样的评论,早就该查查他了,两三年的时间就赚了几十个亿,能不是犯法吗?
要知道,在一些人的眼里,有钱人的倒下无疑是让他们感到痛快至极的事情,仇富心理,一直都存在的。
哪怕说事后叶枫打官司翻案了,那也已经是多少年之后的事情了。
到那时候,真与假已经不重要了,叶枫的成果也早已经被人摘了桃子或者所取代。
“可是当他到我面前低着头,我就想到了荆轲母亲去世,给我打的电话,她以前从来没有求过我的,你不知道当时在接到她电话的时候,给了我多大的触动,简直怒气冲天,恨不得将那小子的皮给扒了,但终究怕她再次失望。”
孔仲嘴角微扯,扯出了一抹自嘲的弧度:“估计我要是对叶枫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第一个回来找我算账的就是她吧。”
“没办法。”
钟民见到孔仲自嘲的样子,忍不住笑了起来:“谁让孔爷您就这么一个女儿呢,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死对头,这世过来寻仇,都是命。”
“都是命。”
孔仲轻轻念了一句,然后摇了摇头,把准备好的宣纸平摊开来,拿起毛笔,蘸墨,神色冷淡专注的书写起来,挥笔如龙蛇游走,铁画银钩:
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
……
……
医院。
叶枫和冯征在外科包扎伤口,身上中了三刀,看起来血淋淋的,但是伤的并不重,被避开了要害,等于说被划了几刀。
冯征光着上身,坐在急症外科室的一张凳子上,任由医生包扎伤口,宛若一尊立在荒芜世界的雕像,在被消毒碘伏之类的消毒时候,连皱一下眉头都不会。
叶枫靠在门口,双手环胸看着这一幕。
在东州的时候,那个朝鲜人在冯征的手里吃过亏,叶枫就下意识的觉得柳正平不是冯征的对手,所以也就有了他有恃无恐对柳正平说的那句话,咬人的狗不叫。
可是叶枫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柳正平手里有刀了之后居然会那么的厉害,刀刀都透着阴险毒辣的妖异味道。
在冯征包扎完伤口之后,叶枫这才问了一句:“挺疼的吧?”
“有一点。”
冯征站起来,憨厚的笑了笑,至于衣服已经被医生用剪刀给伤口的时候给剪坏了,加上又血迹斑斑,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再穿了。
叶枫看着冯征,这个几乎从来没有物质要求,也很少表露心事的人,说道:“下次疼的话,就哼两声,别忍着。”
“哼了也不起作用,还是会疼。”
冯征笑了笑,接着仿佛看穿了叶枫的心思一样,露出一抹憨厚,说道:“三爷跟我交代过了,有什么事情我得死你前面,千万不能丢你的脸,不然的话,就算你不收拾我,回去他也得收拾我,我受点伤,三爷反而能高兴点。”
叶枫看着冯征憨笑的样子,情绪有些激荡,他在意的明明就不是这个,而是有点后悔因为自己的一时之快让冯征差点把命给丢了。
在他心里,那个棒子的命又如何能比得上冯征一根汗毛?
渐渐的,叶枫看冯征脸上的憨厚笑容,终于愈加的不爽,还有他说的话也是那么的让人生气,一脚踹了过去:“你缺心眼啊你,冯三德让你去死,你也去死?”
“你给我记住了。”
叶枫盯着冯征仿佛什么也不在意的薄凉面孔,沉声道:“不管是谁,都没有资格让你去死知道吗?哪怕是我,冯三德那阉货,都没资格!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了。”
冯征憨笑。
“不许笑!”
叶枫愈加恼怒,又踢了冯征一脚:“我说的话记住了没!”
冯征下意识的憨笑,刚笑到一半,又绷住了脸。
“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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