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5章 叶瑾:我什么都没有做,就捞到一个国公爵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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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老朱却没有闭嘴的意思,继续说道,“前两天还跑道人家江宁县的地盘上耀武扬威,到现在江宁县县令弹劾你的奏折还在勤政殿放着呢。而且你还去砸了人家佛门的场子,砸就砸了吧,居然有弑佛的举动,把如来佛金身法相枭首示众,小子,敢问你是谁的部将,竟然会这么勇猛,敢同时得罪勋贵、锦衣卫和佛门?!”
叶瑾:…
好吧。
那件事我承认我做的有点过火了。
但是年轻人谁还没有一点火气啊,那些秃驴做了那么多不法之事,我发泄发泄怎么了?!
“你以为那些秃驴好惹吗?!他们的水更深,连皇室都忌惮三分的那种。”老朱好不容易抓到机会教训叶瑾,所以越说越起劲,继续道,“而且你还敢对亲王无礼,竟然当着一个亲王的面斩杀他的内侍,你知不知道那些宦官可都是皇室的家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你当众斩杀了亲王内侍,跟欺君有什么区别?!”
“小子,你这段时间太飘了,什么事都敢做,什么人都敢杀,要不是陛下仁慈,估计你这会儿脑袋都挂在应天府的城门上示众了呢。”老朱叉着腰继续说道。
见叶瑾依然摆出一副受教的模样,他的心情顿时大好。
摆摆手道,“哼,反正响鼓不用重锤,好话不说二遍,你今后好自为之吧。”
叶瑾:…
虽然我承认我最近是有些飘了。
但是你把自己说成是“仁慈’,这就过分了哈。
咱能不能要点脸啊?!
心里虽然腹诽不断,但是叶瑾面上还是十分恭顺的。
朝着老朱躬身行礼,大声说道,“侄儿谨遵郭伯父教诲。”
老朱乐得胡子都已经翘起来了。
因为这可是他和叶瑾的屡次战争’中,第一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呀。
第一次在斗嘴方面赢了叶瑾,老朱就像是一个打了大胜仗的大将军一样,雄赳赳气昂昂。
马皇后看老朱一脸嘚瑟样,没好气道.“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小儿辈斗嘴呢?!”
“夫人你是不知道,这个小王八蛋平日里嘴刁的很,天天挤兑咱,今儿个好不容易让他服一次软,咱不得高兴高兴!?”老朱咧嘴笑道。
马皇后莞尔。。
看着叶瑾说道,“瑾儿,你下一次多让让你郭伯父,他的年纪比你还小呢。”
叶瑾装模作样的朝马皇后拱手道,“侄儿谨遵伯母之名,以“一四零”后也会像今天这样都让着郭伯父。”
“嗯,这才是好孩子嘛。”
不过老朱却不领情。
眼睛一横,就说道,“谁要让你让咱了,小子,不管是文斗还是武斗,咱们嘴上和手上见真章,休要提让不让之事,咱是那种需要你让的人?!”
叶瑾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
这老头。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你难道不知道咱有一个绰号叫做嘴强王者"吗?
既然你不服气,下一次看我怼不死你。
马皇后又尝了一口西瓜冰沙,这才恋恋不舍的将瓷碗递给了云奇。
因为叶瑾说过这东西自己能吃,但是不能吃太多。
所以她得谨遵医嘱”才行呢。
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这才又问道,“瑾儿,咱听你郭伯伯说,你让全县的百姓都种了好几种新庄稼,亩产十分惊人,此事可是真的!?”
叶瑾点点头道,“是真的,这几种新粮食咱大明都没有,是小侄从番商手中收购而来的,一种粮食叫做玉米,颗粒饱满,一亩能够产出四百多斤,是小麦的两倍,稻谷的一倍多。关键是,玉米所需的土壤并不是肥沃的水田或者旱田,而是山地丘陵,抗旱性也比较强,若是能够推广全国的话,很多荒芜的山地完全可以用来种植玉米,此物的口感虽然要比小麦和稻谷差一些,但是营养方面相差无几,壮年人只需要吃一两碗也能把肚子吃的滚圆,而且干起活来也浑身有劲。”
“不过此物尚在培育之中,所以想要推广全国的话尚需一定的时间。”
马皇后微微点点头。
之前她就知道玉米是什么东西了,所以听到叶瑾说起产量的时候并不觉得惊讶。
“另一种作物名叫土豆,是一种亦菜亦粮的庄稼,产量高,赖储存,丰年种一些来当菜吃,饥荒之年用来果腹一点问题都没有。产量的话,差不多在七八百斤一亩,不过也是在培育之中。而且此物若是丰收的话,还可以加工成面条呢。”
“还有一种作物名叫红薯,和土豆一样是一种亦菜亦粮的作物。同样产量高,容易储存,但是吃多了会烧心,如果是空肚子吃红薯的话,晚上会难受的睡不着觉,所以此物只能救急,不能长时间依靠此物过活,产量甚至比土豆还高呢。”
马皇后接嘴道,“若是荒年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谁还管烧心不烧心呐。你年纪尚小,不知道前元时期百姓的艰难,那时候天灾人祸横行,百姓们面黄肌瘦,为了一口吃的卖儿卖女的没在少数。所以人要是饿急了,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说着马皇后看看老朱一眼,意有所指的说道,“若是这几种作物被你培育出来的话,那将是活万民的大好事啊,百姓为你立生祠都不为过,朝廷自然也会表彰你的功绩。再加上你前些日子又向朝廷敬献了治疗天花恶疾的方子,若是朝廷不对你大加奖赏的话,岂不是会寒了天下人的心?!”
老朱斜着眼睛看了叶瑾一眼,这才开口道,“呵呵,朝廷自有法度,若是这小子果然有大功于天下,大功于朝廷,朝廷自然不吝赏赐的.…
“那朝廷能赏什么啊!?”马皇后笑吟吟的问道,“要不赏一个公爵吧,世袭罔替的公爵如何?!”
老朱顿时皱起了眉头,淡淡的说道,“本朝自立国之初就有规定,只以军功封爵,这小子在军事方面寸功未立,就给他封爵,还封公爵,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恐怕会遭至朝廷内外非议的。”
“若是瑾儿所言非虚,他的这些功绩可比攻一国灭一国大多了,甚至比开疆拓土万余里的功绩都还要大,凭什么不能受封公爵?!”马皇后寸步不让。
老朱被自己的结发妻子逼到了墙角了,就要寻找外援。
但是当他的目光投向太子朱标的时候,朱标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好像在思考人生一样。
没法子,老朱只好硬着头皮说道,“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还是先等他把那些作物培育出来再说吧。”
“嗯。”马皇后微微点头,接着道,“夫君说的没错,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等几个月后若是瑾儿真的把这些作物培育出来,朝4.4廷定然会不吝赏赐,区区公爵也不在话下的。”
说着看向叶瑾,淡淡的说道,“瑾儿,还不赶紧谢谢你郭伯伯,若是几个月之后你说的那些作物真的培育成功了,你郭伯伯就替你上书朝廷,给你要一个国公的爵位回来。’
叶瑾瞠目结舌。
我什么都没有做,更什么都没有说。
就捞到了一个国公的爵位了?!
郭伯母威武。
叶瑾在心里振臂高呼。
实话实说,叶瑾本来就是一个很懒的人。
他真的没有想过要通过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对这个世界进行改造。
那么叶瑾为什么又要对上元县注入这么大的心血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把上元县建设成自己心目中家乡的模样,哪怕有一点点相似都可以。。
在这个世界,他是孤独的。
这个世界的人真的没有谁能够化解他的思乡之苦。
好多时候说一句比较搞笑的梗都没有人随口附和,因为别人压根就听不懂。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
离群索居的话就算是生活物资得到保障,但是精神方面的藉慰根本没办法得到满足,也容易造成心理疾病。
但是群居并不是任意一个族群都可以。
如果没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思想,也会容易使人孤独。
叶瑾和大明朝的人无疑是同一个族群,但是他是来自21世纪的人12,文化、语言方面倒是一样,但是思想真的没办法共通。
所以叶瑾在这个世界是孤独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建设上元县的原因,就是想把上元县建设成自己家乡的模样。
那么为什么叶瑾又会掺和那么多不平事呢!?
原因更简单。
就是自己的中二病犯了。
觉得自己一个堂堂的穿越者,又是堂堂一县之尊,要是连几个冤假错案都平不了,岂不是白穿越了?!
而且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没办法成为一个冷漠、冷血的人。
所以如果是遇到了不平事,他一定会挺身而出的。
至于和老朱和朱标父子、徐达侃大山,完全就是因为穷极无聊而已。
所以叶瑾真的是一个很懒的人。
他最大的梦想真的就是混吃等死。
如果能捞到一个国公的爵位的话,那么他真的就可以选择躺平了。
国公呐。
副国级的职位。
几个人治之下,万人之上。
什么荣华富贵享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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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瑾:…
好吧。
那件事我承认我做的有点过火了。
但是年轻人谁还没有一点火气啊,那些秃驴做了那么多不法之事,我发泄发泄怎么了?!
“你以为那些秃驴好惹吗?!他们的水更深,连皇室都忌惮三分的那种。”老朱好不容易抓到机会教训叶瑾,所以越说越起劲,继续道,“而且你还敢对亲王无礼,竟然当着一个亲王的面斩杀他的内侍,你知不知道那些宦官可都是皇室的家奴?!打狗还要看主人呢,你当众斩杀了亲王内侍,跟欺君有什么区别?!”
“小子,你这段时间太飘了,什么事都敢做,什么人都敢杀,要不是陛下仁慈,估计你这会儿脑袋都挂在应天府的城门上示众了呢。”老朱叉着腰继续说道。
见叶瑾依然摆出一副受教的模样,他的心情顿时大好。
摆摆手道,“哼,反正响鼓不用重锤,好话不说二遍,你今后好自为之吧。”
叶瑾:…
虽然我承认我最近是有些飘了。
但是你把自己说成是“仁慈’,这就过分了哈。
咱能不能要点脸啊?!
心里虽然腹诽不断,但是叶瑾面上还是十分恭顺的。
朝着老朱躬身行礼,大声说道,“侄儿谨遵郭伯父教诲。”
老朱乐得胡子都已经翘起来了。
因为这可是他和叶瑾的屡次战争’中,第一次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呀。
第一次在斗嘴方面赢了叶瑾,老朱就像是一个打了大胜仗的大将军一样,雄赳赳气昂昂。
马皇后看老朱一脸嘚瑟样,没好气道.“都一大把年纪了,还有小儿辈斗嘴呢?!”
“夫人你是不知道,这个小王八蛋平日里嘴刁的很,天天挤兑咱,今儿个好不容易让他服一次软,咱不得高兴高兴!?”老朱咧嘴笑道。
马皇后莞尔。。
看着叶瑾说道,“瑾儿,你下一次多让让你郭伯父,他的年纪比你还小呢。”
叶瑾装模作样的朝马皇后拱手道,“侄儿谨遵伯母之名,以“一四零”后也会像今天这样都让着郭伯父。”
“嗯,这才是好孩子嘛。”
不过老朱却不领情。
眼睛一横,就说道,“谁要让你让咱了,小子,不管是文斗还是武斗,咱们嘴上和手上见真章,休要提让不让之事,咱是那种需要你让的人?!”
叶瑾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
这老头。
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你难道不知道咱有一个绰号叫做嘴强王者"吗?
既然你不服气,下一次看我怼不死你。
马皇后又尝了一口西瓜冰沙,这才恋恋不舍的将瓷碗递给了云奇。
因为叶瑾说过这东西自己能吃,但是不能吃太多。
所以她得谨遵医嘱”才行呢。
用手帕擦了擦嘴角,这才又问道,“瑾儿,咱听你郭伯伯说,你让全县的百姓都种了好几种新庄稼,亩产十分惊人,此事可是真的!?”
叶瑾点点头道,“是真的,这几种新粮食咱大明都没有,是小侄从番商手中收购而来的,一种粮食叫做玉米,颗粒饱满,一亩能够产出四百多斤,是小麦的两倍,稻谷的一倍多。关键是,玉米所需的土壤并不是肥沃的水田或者旱田,而是山地丘陵,抗旱性也比较强,若是能够推广全国的话,很多荒芜的山地完全可以用来种植玉米,此物的口感虽然要比小麦和稻谷差一些,但是营养方面相差无几,壮年人只需要吃一两碗也能把肚子吃的滚圆,而且干起活来也浑身有劲。”
“不过此物尚在培育之中,所以想要推广全国的话尚需一定的时间。”
马皇后微微点点头。
之前她就知道玉米是什么东西了,所以听到叶瑾说起产量的时候并不觉得惊讶。
“另一种作物名叫土豆,是一种亦菜亦粮的庄稼,产量高,赖储存,丰年种一些来当菜吃,饥荒之年用来果腹一点问题都没有。产量的话,差不多在七八百斤一亩,不过也是在培育之中。而且此物若是丰收的话,还可以加工成面条呢。”
“还有一种作物名叫红薯,和土豆一样是一种亦菜亦粮的作物。同样产量高,容易储存,但是吃多了会烧心,如果是空肚子吃红薯的话,晚上会难受的睡不着觉,所以此物只能救急,不能长时间依靠此物过活,产量甚至比土豆还高呢。”
马皇后接嘴道,“若是荒年有一口吃的就不错了,谁还管烧心不烧心呐。你年纪尚小,不知道前元时期百姓的艰难,那时候天灾人祸横行,百姓们面黄肌瘦,为了一口吃的卖儿卖女的没在少数。所以人要是饿急了,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
说着马皇后看看老朱一眼,意有所指的说道,“若是这几种作物被你培育出来的话,那将是活万民的大好事啊,百姓为你立生祠都不为过,朝廷自然也会表彰你的功绩。再加上你前些日子又向朝廷敬献了治疗天花恶疾的方子,若是朝廷不对你大加奖赏的话,岂不是会寒了天下人的心?!”
老朱斜着眼睛看了叶瑾一眼,这才开口道,“呵呵,朝廷自有法度,若是这小子果然有大功于天下,大功于朝廷,朝廷自然不吝赏赐的.…
“那朝廷能赏什么啊!?”马皇后笑吟吟的问道,“要不赏一个公爵吧,世袭罔替的公爵如何?!”
老朱顿时皱起了眉头,淡淡的说道,“本朝自立国之初就有规定,只以军功封爵,这小子在军事方面寸功未立,就给他封爵,还封公爵,这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吧,恐怕会遭至朝廷内外非议的。”
“若是瑾儿所言非虚,他的这些功绩可比攻一国灭一国大多了,甚至比开疆拓土万余里的功绩都还要大,凭什么不能受封公爵?!”马皇后寸步不让。
老朱被自己的结发妻子逼到了墙角了,就要寻找外援。
但是当他的目光投向太子朱标的时候,朱标却四十五度角仰望天,好像在思考人生一样。
没法子,老朱只好硬着头皮说道,“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还是先等他把那些作物培育出来再说吧。”
“嗯。”马皇后微微点头,接着道,“夫君说的没错,现在说这些都太早了,等几个月后若是瑾儿真的把这些作物培育出来,朝4.4廷定然会不吝赏赐,区区公爵也不在话下的。”
说着看向叶瑾,淡淡的说道,“瑾儿,还不赶紧谢谢你郭伯伯,若是几个月之后你说的那些作物真的培育成功了,你郭伯伯就替你上书朝廷,给你要一个国公的爵位回来。’
叶瑾瞠目结舌。
我什么都没有做,更什么都没有说。
就捞到了一个国公的爵位了?!
郭伯母威武。
叶瑾在心里振臂高呼。
实话实说,叶瑾本来就是一个很懒的人。
他真的没有想过要通过自己穿越者的身份对这个世界进行改造。
那么叶瑾为什么又要对上元县注入这么大的心血呢?!原因很简单,就是想把上元县建设成自己心目中家乡的模样,哪怕有一点点相似都可以。。
在这个世界,他是孤独的。
这个世界的人真的没有谁能够化解他的思乡之苦。
好多时候说一句比较搞笑的梗都没有人随口附和,因为别人压根就听不懂。
人类是一种群居动物。
离群索居的话就算是生活物资得到保障,但是精神方面的藉慰根本没办法得到满足,也容易造成心理疾病。
但是群居并不是任意一个族群都可以。
如果没有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思想,也会容易使人孤独。
叶瑾和大明朝的人无疑是同一个族群,但是他是来自21世纪的人12,文化、语言方面倒是一样,但是思想真的没办法共通。
所以叶瑾在这个世界是孤独的。
这就是他为什么会建设上元县的原因,就是想把上元县建设成自己家乡的模样。
那么为什么叶瑾又会掺和那么多不平事呢!?
原因更简单。
就是自己的中二病犯了。
觉得自己一个堂堂的穿越者,又是堂堂一县之尊,要是连几个冤假错案都平不了,岂不是白穿越了?!
而且他从小接受的教育让他没办法成为一个冷漠、冷血的人。
所以如果是遇到了不平事,他一定会挺身而出的。
至于和老朱和朱标父子、徐达侃大山,完全就是因为穷极无聊而已。
所以叶瑾真的是一个很懒的人。
他最大的梦想真的就是混吃等死。
如果能捞到一个国公的爵位的话,那么他真的就可以选择躺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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